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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字解读:景东彝族自治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关于《景东彝族自治县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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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及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加快推进我县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云办发〔2022〕64号)和《中共普洱市委办公室、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普办发〔2023〕2号)精神,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牵头研究起草了《景东彝族自治县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代拟稿)》。 一、背景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政策举措,以及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加快推进我县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云办发〔2022〕64号)和《中共普洱市委办公室 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普办发〔2023〕2号)精神,结合景东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主要内容 《方案》共分为三大部分: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 (一)主要目标 到2024年,力争民营经济市场主体户数达到37000户(市级下达任务数),其中民营企业达到5000户,年均增长28.2%;民营经济总量突破80亿元,年均增速高于同期GDP增速,占全县GDP比重力争达到56%以上;民间投资占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比重力争达到30%以上。 (二)主要任务 实施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七大行动。 一是产业助推行动。强化产业链招商引资,拓宽民资进入领域,加强协同联动发展。 二是主体培育行动。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到2024年,力争每千人拥有市场主体数量达到122户以上;强化创业创新,到2024年,力争创建1个以上省级示范性创业创新载体;加快“小升规”,力争每年“小升规”企业不少于2户,到2024年全县“四上企业”达到73户,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8户、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企业37户、入库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14户、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4户。 三是培优扶强行动。促进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到2024年,力争全县市级“优质”中小企业达到7户,创新型中小企业达到4户;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到2024年,全县高新技术企业力争达到3户;加快企业数字赋能,到2024年,争取全流程自动化智能生产线总数达到1条以上;推动品牌质量提升,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 四是融资促进行动。提高融资服务水平,推动涉企信用信息共享利用。 五是人才引培行动。加大人才引进和保障力度;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到2024年,力争培训企业家不少于60人次;强化党建引领作用。 六是开拓市场行动。支持企业开拓市场,充分利用好浙江大学和上海市金山区资源,持续办好景东特色交流、合作、会展活动。 七是营商环境提升行动。优化企业服务,强化助企纾困,加快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三)保障措施 强化统筹协调,加大资金支持,加强要素保障,完善统计监测,营造良好氛围,严格督查考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