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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东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教辅材料管理工作的公告
2025-08-22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110038/20250822-00004  公开目录  其他义务教育
 发布机构  景东县教体局  发布日期  2025-08-22
 名称  景东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教辅材料管理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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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东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教辅材料管理工作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教辅材料管理,持续减轻学生学业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深入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现就加强和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教辅材料管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严格规范教辅材料选用

(一)划定“一科一辅”红线。教辅材料征订前,教育行政部门将省、州(市)教辅材料评议推荐目录发至辖区所有中小学,负责向辖区所有中小学印发教辅材料征订单。中小学教辅材料选用坚持一科一辅原则,根据省、州(市)教辅材料评议推荐目录,每个学科每个学期推荐1套教辅材料供学生选用(初中、高中毕业年级同一学科可再推荐选用 1套考试辅导类教辅),严禁超范围、超数量推荐。

(二)认真落实“十个严禁”。中小学校在教辅材料管理过程中要严格落实限制性规定要求。严禁统一征订省、州(市)评议推荐目录外教辅材料;严禁以统一教学、课堂讲解、课后作业等为理由,强制或变相强制要求学生统一订购或到指定书店购买教辅材料;严禁向小学一至二年级学生推荐、代购教辅材料;严禁一科多辅;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入学校宣传、推荐和推销任何教辅材料;严禁校园书店销售评议推荐目录外教辅材料;严禁向未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发行单位征订教辅材料;严禁盗版教辅材料进入学校;严禁自编教辅材料未经审核便提供学生使用;严禁利用征订教辅谋利。

(三)加强选用备案管理。中小学校要在省、州(市)教辅材料评议推荐目录内,严格按照学科教师推荐、年级组(学科组)遴选、教务处审核、集体研究决定、选用结果公示、报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的程序规范开展教辅材料选用工作。选用结果公示须包含年级、学科、书名、适用教材版本、出版社、参考单价(省发改委官方网站公布的核定价格或该教辅上一年定价)、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留存公示材料信息。选用的教辅材料须报教体局审核备案。

二、强化教辅材料征订管理

(四)坚持自愿购买原则。中小学校教辅材料选用结果公示无异议并通过审核备案后,应向学生及家长发放书面自愿征订确认书,详细说明征订教辅材料的年级、学科、书名、适用教材版本、出版社、价格、征订方式等信息,充分保障学生和家长的知情权、选择权。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迫中小学校或学生订购教辅材料,不得以家委会等名义要求订购指定教辅材料。

(五)严格规范征订程序。中小学校根据家长签字认可的自愿征订确认书开展统一征订工作,填报教育行政部门印发的教辅材料征订单。教育行政部门将辖区中小学征订品种、数量汇总后,统一或分批向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发行单位提供征订单,由中小学校据实结算。学校、教师、家委会不得与发行单位直接联系征订。

(六)加强教辅收费监管。中小学校要严格执行《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云南省中小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241048号),将教辅材料费纳入代收费管理,按照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原则,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收取、单独核算。公办中小学应开具财政部门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民办中小学开具相应的合规票据,按学期或按月据实结算,严格落实无偿服务规定,收取的费用须全部支付教辅材料提供单位,不得私存挪用教辅资料费,不得预收取教辅材料费。

(七)规范教辅发行管理。商云南出版集团、新华书店集团规范教辅材料发行管理制度,将清廉云南建设要求贯穿于选用、销售、服务各环节,严禁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回扣、违规返点等行为。新华书店所有门店优化市场销售优惠机制,实施明折明扣,落实云南省尊师惠师若干措施,为全省在职教师办理七五折购书会员卡;每学期开学前后,针对学生需求较集中的教辅材料等助学读物、工具书,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不低于八五折购书优惠活动,并在实体网点及线上平台同步实施。

三、加大专项整治工作力度

(八)压实专项整治责任。专项整治期间,教育行政部门将认真履行利用征订教辅谋利专项整治主体责任,加强研究部署、明确工作计划,及时组织开展对中小学校的抽查,深入查找问题,提高发现问题质量,推进问题整改。中小学校要深入开展自查,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确保整改到位。各学校此前检查、 自查发现的问题,务必于20258月底前实现动态清零,并按照中央和省级部署持续推进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九)严肃执纪追责问责。各学校要设立教辅材料管理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全社会的监督。对违规推荐选用征订教辅材料、强制购买教辅材料等违规行为零容忍,通过通报、约谈、移送等手段严肃追责问责。发现利用征订教辅谋利问题线索,及时向县教育体育局汇报后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形成震慑,维护教育系统的清风正气。

四、建立健全管理长效机制

(十)健全管理制度。县教育行政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省和州(市)关于教辅材料管理的工作措施及相关工作要求,做好中小学校教辅材料选用审核备案等工作,明确教辅材料管理分管领导和行政业务股室,每年至少通过党组会或专题会研究1次教辅材料管理工作事项,切实履行教辅材料管理主体责任。中小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教辅材料选用管理制度,明确由党组织书记或校长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将教辅材料选用征订工作列入学校三重一大事项,必须通过党组织会议、行政会议或教辅领导小组会议进行集体决策,切实履行教辅材料进校园管理直接责任。

(十一)开展抽查自查。教育行政部门将按照专项整治和日常管理工作要求,定期不定期开展教辅材料管理四不两直抽查。按照教育部关于责任督学工作要求,将教辅材料管理专项整治列入中小学责任督学进校开展工作重点观测指标,组织责任督学动态跟踪中小学校是否按规定征订教辅,是否存在强迫、诱导学生通过指定渠道购买教辅材料情形,是否严格遵守收费管理规定等,严查利用征订教辅谋利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实行清单式管理、销号式整改。中小学校每学期要开展教辅材料管理自查自纠。

(十二)提高检查实效。教育行政部门将开展教辅材料管理抽查,进一步落实减轻基层负担,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开展检查前,会认真分析研判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检查计划,列出检查清单,选派熟悉政策、掌握流程的干部、教师作为检查组成员,组织开展检查工作培训;检查过程中,检查组成员要认真查看工作台账,进入教室核查学生教辅材料使用情况,深入发现问题并收集问题支撑资料;检查完成后,要形成检查情况报告和问题清单,并将问题清单反馈中小学校,督促限期完成整改并报送整改情况报告,对整改情况进行评估。

(十三)建立评议推荐目录动态调整机制。省和州(市)建立教辅材料评议推荐目录动态调整机制,不硬性设定评议推荐 目录有效期限。省教育厅对照教育部义务教育国家课程新修订教材使用工作部署,对相应年级相关学科对应教辅材料进行公开评议推荐,对已进入推荐目录的顺应年级学科教辅材料,及时进行修订审核。州(市)教育行政部门会根据本地教育教学实际情况和师生需求,及时组织开展高中教辅材料增补评议,对评议推荐目录中的高中教辅材料适时开展修订审核。及时将不按规定进行核价和不按要求进行修订的教辅材料移出评议推荐目录,不断提高教辅材料质量。

(十四)建立常态化廉洁提醒机制。教育行政部门将通过召开廉洁提醒座谈会等方式,在教辅材料评议推荐、选用征订前等关键节点开展常态化廉洁提醒,每年对中小学校教辅材料管理人员开展廉洁提醒不少于2次。开展廉洁提醒会,会邀请纪检监察机构人员参加。

五、切实加强政策宣传引导

(十五)强化政策宣传。省教育厅编制教辅材料管理应知应会手册,组织开展政策解读。通过各种培训学习,我们将实现教体局分管领导、股室负责人,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教职工政策解读全覆盖。同时,各学校要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升教辅材料管理政策的知晓度、执行力。

六、接受监督举报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教辅材料管理。县教育体育局设置监督举报电话及邮箱。

在反映问题时,请详细说明问题学校的全称、所属学校、涉及的学科和年级、问题发生的详细情况、佐证材料、意见建议等。举报对象为个人时,除上述信息外,还需说明举报对象的姓名、职务等信息。

举报邮箱实行实名制反映,请注明反映人姓名、身份证号、所在单位、联系方式等。

监督举报电话:0879-6225174邮箱jd6225174@163.com.


附件1.景东县学校教辅材料征订确认书

            2.景东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征订教辅费备案表




景东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2025822日            


  
附件【附件2:景东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征订教辅费备案表.xlsx
附件【附件1:景东县XX 学校教辅材料征订确认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