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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景东县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四批)使用分配方案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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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云南省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结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要求。《景东县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四批)使用分配方案》经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四十二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资金分配方案作如下公示: 拟对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四批)281万元分配如下: 一、景东县2025年跨省外出务工交通补助项目 拟安排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四批)116.8万元,用于景东县2025年跨省外出务工交通补助项目,项目主管部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景东县2025年市外省内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项目 拟安排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四批)60万元,用于景东县2025年市外省内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项目,项目主管部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景东县锦屏镇斗阁村现代设施农业建设项目 拟安排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四批)104.2万元,用于景东县锦屏镇斗阁村现代设施农业建设项目,项目主管部门: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公示日期自2025年11月7日—13日止,公示期7天。 请社会各界和群众广泛监督,监督电话:0879-6224047,12345。 景东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2025年11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