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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扶贫(帮扶)项目资产处置意见的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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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景东县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景东县进一步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项目资产的处置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讨论,议定了初步处置意见,现将议定的处置意见进行公示: 对漫湾镇支持肉牛养殖产业烤烟种植产业发展项目资产进行核销处置;大朝山东镇大驮村集贸市场项目、漫湾镇农贸交易市场建设项目调整为公益性资产。 公示日期自2025年11月11日至11月17日止,公示期7天。 请社会各界和群众广泛监督。
景东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2025年1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