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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景东县2026年中央及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分配方案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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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和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云南省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结合景东县2026年项目库入库情况。《景东县2026年中央及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分配方案》经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四十五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资金分配方案作如下公示: 一、景东县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分配方案 拟对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9059.55万元分配如下: (一)文井镇文井村等10个村茶产业初制加工建设项目 拟安排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00万元,用于文井镇文井村等10个村茶产业初制加工建设项目,项目主管部门:县委组织部。 (二)锦屏镇灰窑村等8个村果蔬加工包装车间建设项目 拟安排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60万元,用于锦屏镇灰窑村等8个村果蔬加工包装车间建设项目,项目主管部门:县委组织部。 (三)花山镇小蚕共育与大蚕房建设项目 拟安排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80万元,用于花山镇小蚕共育与大蚕房建设项目,项目主管部门:县茶特发展中心。 (四)景东县2026年集群卧式新能源烤烟房建设项目 拟安排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60万元,用于景东县2026年集群卧式新能源烤烟房建设项目,项目主管部门:县茶特发展中心。 其中:安定镇45万元,景福镇45万元,龙街乡60万元,曼等乡30万元,太忠镇45万元,文井镇90万元,文龙镇45万元。 (五)曼等乡后河村曼咖茶咖加工厂建设项目 拟安排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50万元,用于曼等乡后河村曼咖茶咖加工厂建设项目,项目主管部门:县茶特发展中心。 (六)太忠镇王家村龙潭小组小香蕈种植示范项目(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项目) 拟安排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15万元,用于太忠镇王家村龙潭小组小香蕈种植示范项目(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项目,项目主管部门:县民族宗教局。 (七)景东县畜禽集散中心建设项目(二期) 拟安排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80万元,用于景东县畜禽集散中心建设项目(二期),项目主管部门: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八)文龙镇文录村蔬菜集散中心建设项目 拟安排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50万元,用于文龙镇文录村蔬菜集散中心建设项目,项目主管部门: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九)景东县2026年度脱贫人口实用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项目 拟安排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30万元,用于景东县2026年度脱贫人口实用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项目,项目主管部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十)景东县2026年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补助项目 拟安排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100.778562万元,用于景东县2026年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补助项目,项目主管部门: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十一)龙街乡邦庆村茶叶初制所建设项目 拟安排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0万元,用于龙街乡邦庆村茶叶初制所建设项目,项目主管部门:县茶特发展中心。 (十二)太忠镇麦地村茶叶初加工车间建设项目 拟安排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5万元,用于太忠镇麦地村茶叶初加工车间建设项目,项目主管部门:县茶特发展中心。 (十三)安定镇鼠街村中草药初加工厂建设项目 拟安排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20万元,用于安定镇鼠街村中草药初加工厂建设项目,项目主管部门: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十四)花山镇营盘村农产品集散中心建设项目 拟安排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00万元,用于花山镇营盘村农产品集散中心建设项目,项目主管部门: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十五)景福镇岔河村彝人石寨农产品加工集散中心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拟安排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10万元,用于景福镇岔河村彝人石寨农产品加工集散中心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主管部门: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十六)景东县农村供水工程水毁修复及提升项目 拟安排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89.85万元,用于景东县农村供水工程水毁修复及提升项目,项目主管部门:县水务局。 其中:安定镇40万元,大朝山东镇52万元,大街镇9.75万元,锦屏镇15.6万元,景福镇50万元,林街乡17.38万元,曼等乡25万元,漫湾镇54万元,太忠镇9.78万元,文龙镇16.34万元。 (十七)大街镇平地村祝平组道路(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建设项目 拟安排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0万元,用于大街镇平地村祝平组道路(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建设项目,项目主管部门:县民族宗教局。 (十八)景东县安定镇芹河村2026年以工代赈项目 拟安排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42万元,用于景东县安定镇芹河村2026年以工代赈项目,项目主管部门:县发展和改革局。 (十九)景东县大街镇勺么村2026年以工代赈项目 拟安排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60万元,用于景东县大街镇勺么村2026年以工代赈项目,项目主管部门:县发展和改革局。 (二十)漫湾镇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项目 拟安排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0万元,用于漫湾镇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项目,项目主管部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十一)大街镇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项目 拟安排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70万元,用于大街镇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项目,项目主管部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十二)景东县2026年跨省外出务工交通补助项目 拟安排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00万元,用于景东县2026年跨省外出务工交通补助项目,项目主管部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十三)景东县2026年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项目 拟安排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29.72万元,用于景东县2026年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项目,项目主管部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十四)景东县文黑工业园区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2026年公益性岗位补贴项目 拟安排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8.4万元,用于景东县文黑工业园区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2026年公益性岗位补贴项目,项目主管部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十五)景东县易地扶贫搬迁贷款债券贴息补助项目 拟安排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28.801438万元,用于景东县易地扶贫搬迁贷款债券贴息补助项目,项目主管部门:县财政局。 (二十六)景东县2026年雨露计划补助项目 拟安排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50万元,用于景东县2026年雨露计划补助项目,项目主管部门: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二十七)景东县2026年衔接资金项目管理费项目 拟安排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22万元,用于景东县2026年衔接资金项目管理费项目,项目主管部门: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其中:安定镇9万元,大朝山东镇2万元,大街镇10万元,花山镇8万元,锦屏镇7万元,景福镇10万元,林街乡5万元,龙街乡4万元,曼等乡5万元,漫湾镇7万元,太忠镇4万元,文井镇9万元,文龙镇3万元,县农科局7万元。 二、景东县2026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分配方案 拟对2026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661万元分配如下: (一)锦屏镇磨腊村秧草塘小组产业道路硬化建设项目 拟安排2026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50万元,用于锦屏镇磨腊村秧草塘小组产业道路硬化建设项目,项目主管部门:县交通运输局。 (二)景东县锦屏镇景范村现代设施农业建设项目(24年省级资金补缺口) 拟安排2026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02万元,用于景东县锦屏镇景范村现代设施农业建设项目(24年省级资金补缺口),项目主管部门: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三)景东县太忠镇三合村肉牛养殖基地产业道路建设项目 拟安排2026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35万元,用于景东县太忠镇三合村肉牛养殖基地产业道路建设项目,项目主管部门: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四)景东县科技服务支撑项目 拟安排2026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90万元,用于景东县科技服务支撑项目,项目主管部门:县气象局。 (五)文龙镇青龙村上村组产业发展道路硬化建设项目 拟安排2026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10万元,用于文龙镇青龙村上村组产业发展道路硬化建设项目,项目主管部门:县交通运输局。 (六)大朝山东镇大驮村街子组污水收集处理建设项目(25年省级资金补缺口) 拟安排2026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2万元,用于大朝山东镇大驮村街子组污水收集处理建设项目(25年省级资金补缺口),项目主管部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七)景东县易地扶贫搬迁文黑集中安置点基础设施改造建设项目 拟安排2026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0万元,用于景东县易地扶贫搬迁文黑集中安置点基础设施改造建设项目,项目主管部门:县发展和改革局。 (八)景东县2026年市外省内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项目 拟安排2026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0万元,用于景东县2026年市外省内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项目,项目主管部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九)景东县2026年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项目 拟安排2026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10万元,用于景东县2026年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项目,项目主管部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十)景东县2026年雨露计划补助项目 拟安排2026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17.9万元,用于景东县2026年雨露计划补助项目,项目主管部门: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十一)景东县易地扶贫搬迁文黑集中安置点水电物业费减免补贴项目 拟安排2026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1万元,用于景东县易地扶贫搬迁文黑集中安置点水电物业费减免补贴项目,项目主管部门:县发展和改革局。 (十二)景东县2026年衔接资金项目管理费项目 拟安排2026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0万元,用于景东县2026年衔接资金项目管理费项目,项目主管部门: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其中:安定镇2万元,大街镇2万元,花山镇5万元,锦屏镇8万元,景福镇8万元,林街乡2万元,龙街乡2万元,曼等乡2万元,漫湾镇7万元,太忠镇3万元,文井镇4万元,文龙镇5万元。 公示日期自2026年1月22日至1月29日止,公示期7天。 景东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2026年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