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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景东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含有桃胶等“三新食品”消费安全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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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统称“三新食品”)的生产经营秩序,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切实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现作如下消费提示: 一、科学认知“三新食品” “三新食品”须经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依法批准后方可生产经营(见2023年9月22日,国家卫健委2023年第8号公告) 二、谨慎选购理性消费 1.部分“三新食品”有明确限制,比如桃胶(新食品原料),每日食用量≤30克,婴幼儿、孕妇、哺乳期妇女不宜食用。吡咯并喹啉醌二钠盐(新食品原料)每日食用量≤20毫克,婴幼儿、孕妇、哺乳期妇女不宜食用。 其他饮品提示,含酒精饮品:标注酒精过敏者禁用、未成年人不饮酒;含牛乳/乳糖:提示乳糖不耐受者慎用;含过敏原(例如芒果/草莓等):明确标注过敏原信息。 2.购买时必须查看标注!重点看【食用限量、不适宜人群】,无规范标注、来源不明的千万别买; 3.不被夸大宣传忽悠!“三新食品”无特殊神奇功效,理性消费不盲目。 三、特殊人群注意规避 孕妇、哺乳期妇女、婴幼儿、儿童及胃肠功能较弱者,应谨慎食用含新食品原料的饮品、甜品等,避免过量食用引发腹胀、消化不良等不适。食用后出现腹胀、腹痛、腹泻等症状立即停食并就医! 四、落实经营主体责任 食品生产经营者要严格按照批准要求规范使用、足量标注、醒目提示,不得超限量、超范围使用“三新食品”,不得向不适宜人群违规推介。 五、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消费者如发现违法生产经营“三新食品”、未按规定标注、虚假宣传等行为,及时拨打12315热线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