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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景东县2025年二季度声环境质量信息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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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东县2025年二季度声环境质量信息公开 一、声环境质量监测基本情况 声环境质量监测包括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和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目前,景东县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共7个监测点位,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监测共103个监测点位、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监测共39个监测点位。 二、 监测频次 执行《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640-2012)的规定。 1.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 手工监测时间为每季度第一个月监测1次,不具备条件的顺延至第二个月15日前完成监测,每个点位连续监测24小时,每小时测量60分钟。 2.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监测 开展1次昼间监测,每个测点监测10分钟。监测工作应安排在每年的春季或秋季。 3.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监测 开展1次昼间监测,每个测点监测20分钟,记录并报送20分钟车流量(中小型车、大型车)。监测工作应安排在每年的春季或秋季。 三、监测工作开展情况及监测结果 2025年第二季度景东县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结果如下: 景东县2025年第二季度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情况统计表
景东县2025年第二季度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昼间平均等效声级53.4dB,昼间平均等效声级达标率100%;夜间平均等效声级43.0dB,夜间平均等效声级达标率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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