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建设的主要环境影响 (一)对大气环境的不利影响。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施工扬尘、车辆、施工机械尾气、焊接烟尘,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项目运营期蒸馏、勾兑、发酵、灌装等工序产生的工艺废气,蒸汽发生器燃烧时产生的燃烧废气;污水处理站、酒糟收集桶产生的恶臭气体;厨房内食物炒作产生的油烟废气等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二)对地表水环境的不利影响。项目施工期如厕及洗手废水;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用水、原料清洗用水、原料浸泡用水、酿造用水、设备清洗用水、蒸汽发生器用水、洗瓶用水、纯水制备用水、蒸馏工序冷凝补水、初期雨水等对地表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三)对声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期间车辆、自切割机、电焊机、手工钻产生噪声;运营期间蒸汽发生器、管式冷凝器、洗瓶机、灌装机等运行产生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及保护目标处产生一定的影响。 (四)固体废弃物的环境影响。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固废可能对周边环境产生的一定影响;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化粪池池污泥、燃烧灰渣及除尘器收集粉尘、更换废料等固废可能对周边环境产生的一定影响。 (五)环境风险影响。存在事故下废气排放、泄漏事故、火灾爆炸、废水外排进入地表水体或下渗到地下水。 二、项目设计、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取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洒水降尘等施工扬尘管控措施;做好施工机械设备的维修和保养,使其在最佳状态下运行,减少燃油尾气的排放;选用先进的施工机械,尽量使用电气化设备,少使用燃油设备。运营期蒸汽发生器燃烧废气采用“旋风除尘+布袋除尘+1根30m排气筒”处理后达《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蒸馏、勾兑、发酵、灌装等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等废气;采用密闭设备、空气稀释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标准。污水处理站、密闭酒糟收集桶产生废气,定期喷洒除臭剂;酒糟采用密闭收集桶储存并及时进行清运处置,废气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建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如厕及洗手废水经项目区已建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不外排。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油水分离池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生产废水采用“格栅+调节+A2/O(厌氧-缺氧-好氧活性污泥法)+沉淀+过滤”进行处理后满足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1—2011)表2中间接排放标准。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进行作业,加强机械的保养和维护,从源头上降低噪声源强;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和生产时段;采取基础减震、距离衰减等措施,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和机械设备使用,夜间(22:00~次日06:00期间)不进行生产。确保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表1中规定的排放限值;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限值。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用于可回收利用部分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委托有建筑垃圾清运资质的单位清运到城建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生活垃圾用带盖式垃圾桶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运营期项目运营期产生的酒糟、麦糟作为优质饲料或锅炉燃料。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和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 (五)强化环境风险和应急防范。加强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确保环保设施正常、稳定运行;认真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和维护,防止污染事故发生。制定环保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