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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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景东分局关于景东县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普洱市景东县人民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2025-08-15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110012/20250815-00002  公开目录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景东分局  发布日期  2025-08-15
 名称  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景东分局关于景东县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普洱市景东县人民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文  号   主 题 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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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景东分局关于景东县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普洱市景东县人民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景东分局

关于景东县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普洱市景东县人民医院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景东县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普洱市景东县人民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814—20258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话:0879-3013692

   真:0879-3013696

通讯地址:景东彝族自治县气象路27

676299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景东县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

云南省普洱市云南省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锦屏镇景范村白羊田村民小组大坝地

景东彝族自治县民政局

云南清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景东彝族自治县锦屏镇景范村白羊田村民小组大坝地拟用地总面积为116.67亩,房屋建筑总面积6035.42㎡,其中建设业务管理用房建筑面积430.30 ㎡,殡仪馆建筑总面积5605.12 ㎡。主要包含殡殓火化车间、后勤综合服务楼、公共卫生间和骨灰寄存楼等;公墓建筑面积为670.95包含墓葬区管理用房、公共卫生间和壁葬建筑。项目建成后年火化遗体2506具,墓穴6241冢。项目总投资9279.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8.4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1.49%

一、项目建设的主要环境影响

(一)对大气环境的不利影响。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施工扬尘、车辆、施工机械产生的尾气,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项目运营期遗体火化废气、遗物祭品焚烧废气、食堂油烟、污水处理站恶臭,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二)对地表水环境的不利影响。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项目运营期工作人员生活污水、治丧人员生活水、遗体清洁废水、废气处理系统冷却用水、初期雨水等对地表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三)对声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期间车辆、各种施工机械设备产生噪声及运营期间机械设备、悼念活动、车辆产生的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及保护目标处产生一定的影响。

(四)固体废弃物的环境影响。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土石方、生活垃圾等固废可能对周边环境产生的一定影响;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布袋除尘收集的粉尘、废活性炭、火化骨灰、遗物焚烧残渣、废毛巾、污水处理设施污泥等固废可能对周边环境产生的一定影响。

(五)环境风险影响。存在柴油泄漏后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消毒剂泄露及项目废气未达标排放,影响周边环境。

二、项目设计、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格落实《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通过洒水降尘、物料覆盖等方式减少扬尘的产生,项目施工期扬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运营期项目遗体火化废气经尾气处理设施(冷却器+脱硫除酸器+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器)处置后排放浓度达《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801-2015)表2中的排放限值要求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进行排放遗物祭品焚烧废气经尾气处理设施(冷却器+脱硫除酸器+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器)处置后排放浓度达《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801-2015)表3中的排放限值要求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进行排放;职工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小型规模排放限值后进行排放,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经绿化吸收、大气扩散后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要求呈无组织排放。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通过设置临时沉砂收集池施工废水、施工人员清洁废水及初期雨水回用于项目施工过程及施工场地洒水抑尘项目运营期实行雨污分流制,初期雨水经雨水收集至初期雨水沉淀池(景观水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内绿化,不外排;食堂废水由隔油池进行处理后汇同其他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预处理,遗体清洁废水经消毒池预处理,预处理后的废水统一排入项目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绿化标准回用于绿化,不外排。废气处理系统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进行作业,加强机械的保养和维护,从源头上降低噪声源强;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和生产时段;采取基础减震、距离衰减、墙体隔声等措施,确保施工期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标砖限制要求;运营期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当中2类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土石方全部用于项目区内的场地回填平整以及区域的道路铺设,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可资源化利用的予以回收,不可再生利用的清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堆放,生活垃圾经垃圾箱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运营期生活垃圾、遗物祭品焚烧灰渣经垃圾箱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火化骨灰家属认领带走、葬入墓地或寄存馆内,无人认领的由殡仪馆统一运至垃圾填埋场进行安全填埋;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定期清掏后委托环卫部门单位清运、处理;废耐火材料厂家维修时收集后带走,不暂存;餐余废物统一收集桶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一次性手套、毛巾、化妆棉、活性炭、除酸脱硫渣、废布袋和飞灰等危险废物经收集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清运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等暂存设施的环境管理,危险废物暂存间建设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五)强化环境风险和应急防范。加强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强化环境风险和事故的防范措施,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

2

普洱市景东县人民医院建设项目


云南省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锦屏镇北川路8号、云南省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锦屏镇大草地、云南省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大朝山东镇文玉街

景东彝族自治县国有资本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云南清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建筑面积61257.08㎡,包含门急诊大楼、科研教学楼、精神卫生中心、学生公寓、文玉分院、其他业务用房功能改造及配套等建设。具体包含:(1)门急诊大楼(含消防控制室)面积16588.91㎡;(2)科研教学楼面积14165.46㎡;(3)精神卫生中心面积8879.66㎡;(4)其他业务及配套用房21623.05㎡(其中:学生公寓2517.60㎡、文玉分院1223.54㎡、其他业务用房功能改造及配套17881.91㎡)。项目总投资32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7.22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0.648%



一、项目建设的主要环境影响

(一)对大气环境的不利影响。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施工扬尘、车辆、施工机械尾气、室内外装修产生机械废气、有机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运营期:门急诊大楼、科研教学楼、学生公寓产生的污水处理设施异味、医院消毒异味、中药煎药异味、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异味、医疗废物收集设施异味、食堂油烟、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汽车尾气等,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精神卫生中心产生的污水处理设施异味、消毒异味、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异味、医疗废物收集设施异味、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汽车尾气等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大朝山东镇文玉分院产生的污水处理设施异味、医院消毒异味、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异味、医疗废物收集设施异味、汽车尾气等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二)对地表水环境的不利影响。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地表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运营期:门急诊大楼、科研教学楼、学生公寓产生的门诊废水、住院废水、煎药设备清洗废水、检验废水、生活污水、食堂油污废水、初期雨水等对地表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精神卫生中心产生的门诊废水、住院废水、检验废水、初期雨水等对地表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大朝山东镇文玉分院产生的门诊废水、住院废水、检验废水、初期雨水等对地表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三)对声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期间车辆、各种施工机械产生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及保护目标处产生一定的影响。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污水处理站水泵、风机、备用发电机等设备噪声、门诊人群、车辆出入交通噪声等周边声环境产生的一定影响。运营期:门急诊大楼、科研教学楼、学生公寓精神卫生中心大朝山东镇文玉分院产生的设备噪声、车辆进出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及保护目标处产生一定的影响

(四)固体废弃物的环境影响。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土石方、生活垃圾等固废可能对周边环境产生的一定影响;运营期门急诊大楼、科研教学楼、学生公寓产生的学生公寓生活垃圾、住院病人及陪护人员生活垃圾、门诊病人生活垃圾、住院病房医疗固体废物、门诊医疗固体废物废弃组织器官、废药物药品、检验科有机溶剂废液等固体废物可能对周边环境产生的一定影响。精神卫生中心产生的住院病人及陪护人员生活垃圾、门诊病人生活垃圾、住院病房医疗固体废物、门诊医疗废物、废弃组织器官、废药物药品、检验科有机溶剂废液等固体废物可能对周边环境产生的一定影响大朝山东镇文玉分院产生的住院病人及陪护人员生活垃圾、门诊病人生活垃圾、住院病房医疗固体废物、门诊医疗废物废弃组织器官、废药物药品、检验科有机溶剂废液等固体废物可能对周边环境产生的一定影响。

(五)对土壤和地地下水的环境影响。项目在运营过程中,化粪池、污水处理设备、事故池、废水输送管道如发生破损,医疗废物不慎泄漏,医疗废水和医疗废物下渗可能会造成土壤、地下水污染。

)环境风险影响。存在油品泄露、不达标废水排和医疗废物接触感染等风险。油品泄漏会随雨水冲刷进入地表水体,或泄露油品下渗进入土壤及地下水,对地表水、土壤及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次氯酸钠在受热条件下,产生有毒的腐蚀性烟气等污染物对区域环境空气造成污染和人途造成毒害;医疗废水在医院内部的处理不达标,导致外排的医疗废水仍带有致病菌,引起更大范围的污染;疗废物的收集、预处理、运输及终处理过程,接触人员的病毒感染事件,以及此过程对环境产生的危害。

二、项目设计、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严格施工监管,通过物料覆盖、洒水降尘、湿法作业、及时清理等方式减少扬尘的产生,同时优先选用低毒、低挥发性环保型材料,加强室内通风换气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运营期:门急诊大楼、科研教学楼、学生公寓:项目运营期化粪池、污水处理站及各处理单元检查井进行加盖处理,并定期喷洒复合微生物制剂除臭,减少恶臭气体逸散。消毒异味、中药煎药异味通过换气扇抽排、加强通风等措施后经大气自然稀释扩散。生活垃圾设置带盖式垃圾桶,日产日清,并定期对垃圾桶及其摆放周边喷洒消毒杀菌药水,有效减小垃圾散发异味。医疗废物按规定使用专用容器及防漏胶袋分类袋装密封,委托有资质单位及时清运处置,减少恶臭,医疗废物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建设和管理;恶臭气体排放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限值要求。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设备处理后经烟道从楼顶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表2大型规模标准限值要求,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备用发电机燃油废气汽车尾气通过通风设施经自然扩散后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精神卫生中心:项目运营期间化粪池、污水处理站设置地埋式加盖封闭,对各处理单元检查井进行加盖处理,并定期投放除臭剂,减少恶臭。加强室内通风,减少消毒异味对周围环境影响。生活垃圾设置带盖式垃圾桶,日产日清,并定期对垃圾桶及其摆放周边喷洒消毒杀菌药水,有效减小垃圾散发异味。医疗废物按规定使用专用容器及防漏胶袋分类袋装密封,委托有资质单位及时清运处置,减少恶臭,医疗废物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建设和管理;恶臭气体排放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限值要求。备用发电机燃油废气汽车尾气通过通风设施经自然扩散后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大朝山东镇文玉分院:项目运营期对化粪池、污水处理站及各处理单元检查井进行加盖处理,并定期喷洒复合微生物制剂除臭,减少恶臭气体逸散。加强室内通风,减少消毒异味对周围环境影响。生活垃圾设置带盖式垃圾桶,日产日清,并定期对垃圾桶及其摆放周边喷洒消毒杀菌药水,有效减小垃圾散发异味。医疗废物按规定使用专用容器及防漏胶袋分类袋装密封,委托有资质单位及时清运处置,减少恶臭,医疗废物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建设和管理;恶臭气体排放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限值要求。汽车尾气通过通风设施经自然扩散后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加强管理,采取节水措施,从源头控制废水产生量,物料集中堆放并采取防雨淋措施;设置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现场,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粪便污水依托施工附近公厕进行处理。运营期:项目区实施雨、污分流制。项目门急诊大楼、科研教学楼、学生公寓及精神卫生中心雨水经项目区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项目科研教学楼食堂油污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预处理、学生公寓生活污水直接进入化粪池预处理、门急诊大楼检验废水经检验废水预处理池收集中和处理后与其他医疗废水一起进入化粪池预处理,经化粪池预处理的废水依托医院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景东县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精神卫生中心:项目区实施雨、污分流制。项目区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检验废水经预处理收集桶收集中和处理后与其他医疗废水一起进入化粪池预处理,经化粪池预处理的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景东县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大朝山东镇文玉分院:项目区实施雨、污分流制。雨水经项目区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文玉村雨水沟渠检验废水经收集桶收集中处理后与其他医疗废水一起进入化粪池预处理,经化粪池预处理的废水利用大朝山东镇文玉分院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排放标准,其中总磷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排入文玉村雨水沟渠最终汇入老街子河。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进行作业,加强机械的保养和维护,从源头上降低噪声源强;加强运输车辆和施工人员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和生产时段施工期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项目运营期通过采用低噪设备、选用隔声材料、优化就医流程、合理布局、等方式从源头降低噪声影响,同时加强对设备的保养和管理,通过基础减震、距离衰减等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原构筑物拆除垃圾、土石方采取覆盖措施,及时回填或清运至相关部门指定地点堆存,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可资源化利用的予以回收,不可再生利用的清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堆放,生活垃圾经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运营期:门急诊大楼、科研教学楼、学生公寓: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镇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医疗废物经加盖医疗废物收集桶分类收集、废弃组织器官经收集后暂存于专用冰柜中、废药物药品经专用医疗废物收集箱收集、有机溶剂废液采用耐腐蚀容器盛装收集,由专业人员清运至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餐余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精神卫生中心: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镇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医疗废物经加盖医疗废物收集桶分类收集、废药物药品经专用医疗废物收集箱收集、有机溶剂废液采用耐腐蚀容器盛装收集,由专业人员清运至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餐余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大朝山东镇文玉分院: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镇垃圾处理站统一处理,医疗废物经加盖医疗废物收集桶分类收集、废药物药品经专用医疗废物收集箱收集、有机溶剂废液采用耐腐蚀容器盛装收集,由专业人员清运至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运营期间项目一般固废的处理、处置均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相关要求,所产生的医疗废物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80号)、《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HJ421-2008)、《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要求,医院化粪池和污水处理站污泥按危险废物进行处理处置,经消毒后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污泥清掏前应进行监测,监测结果需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4医疗污泥排放标准值要求。

(五)严格落实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区均进行地面硬化防渗处理,严格落实分区防渗,防渗设计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要求,其中医疗废物暂存间、化粪池、事故池四周及池底以及污水处理站等为重点防渗区;废水输送管道区为一般防渗区;其它区域为简单防渗区。同时通过加强管理从源头严格控制有害物质进入周边土壤环境,防治污染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

)强化环境风险和应急防范。项目运营中严格按照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对柴油、酒精、次氯酸钠等进行监控和管理,同时做好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暂存和运输管理、医疗废水的处理和环境风险物质的储存。加强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确保环保设施正常、稳定运行;认真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和维护,防止污染事故发生。制定环保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