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建设的主要环境影响 (一)对大气环境的不利影响。项目施工期施工扬尘、建筑材料运输装卸、施工垃圾的清理及堆场扬尘、车辆行驶产生的无组织粉尘,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少量药物及试剂异味、消毒异味、垃圾桶异味、医疗废物暂存间异味、综合污水处理站恶臭等,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二)对地表水环境的不利影响。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工程建筑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等对地表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初期雨水、门诊废水、住院废水、清洁废水、被服洗涤废水、检验、化验废水及相关清洗废水、手术室废水、综合污水处理站废水等对地表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三)对声环境的不利影响。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打桩机、压路机、电锯、卡车等产生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及保护目标处产生一定的影响。项目运营期污水处理设施产生噪声、门诊病人及探访人员产生的人员噪声、车辆交通噪声等对周围声环境及保护目标处产生一定的影响。 (四)固体废弃物的环境影响。施工期间产生的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废弃的包装材料等固废可能对周边环境产生的一定影响。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医疗废物等固体废物可能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二、项目设计、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格落实《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通过洒水降尘减少扬尘产生,经常检查施工机械和车辆,确保其尾气达标排放,车辆出工地前应尽可能清除表面黏附的泥土等,避免区域外道路积土产生扬尘;运营期药物及试剂异味、消毒异味、垃圾桶异味、医疗废物暂存异味等呈无组织排放,经空气稀释扩散,化粪池加盖封闭,定期投放除臭剂,减少恶臭扩散。 无组织废气中,氨、硫化氢、臭气浓度能够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生产环节中;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和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景东县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项目运营期实行雨污分流制,初期雨水经室外场地顺坡流入室外散水沟及雨水口,并通过室外雨水井汇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与门诊废水、住院废水、清洁废水、手术室废水等医疗废水一同经化粪池和院区内综合污水处理站进行“格栅—调节池—缺氧池—好氧池—MBR膜池—接触消毒池(臭氧)”工艺处理, 废水经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最终进入景东县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进行作业,加强机械的保养和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和生产时段,确保施工期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昼间标准;项目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管理,确保各机械设备正常运行;诊楼内、住院房内设施保持安静等标志牌减少噪声产生,注意维护机械设备,加强主要产噪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确保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当中2类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施工期产生建筑垃圾分拣,可回收利用的予以回收,不可回收利用的拖运至指定点堆场,生活垃圾经垃圾箱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运营期:生活垃圾,项目区内设置垃圾桶,并由专职人员每天定时清扫和收集,最终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化粪池和污水处理站污泥属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进行处理和处置,污泥定期清掏,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医疗废物,集中收集于危废暂存间,后委托景东昆景医疗废物处置有限责任公司定期清运处置。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当定期消毒和清洁,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必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相关要求。 (五)强化环境风险和应急防范。加强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加强医护人员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强化环境风险和事故的防范措施,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