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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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景东彝族自治县税务局关于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4-02-06



国家税务总局普洱市税务局:

2023年,景东县税务局根据上级部署贯彻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相关要求,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和景东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规范权力运行,提高依法治税水平。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普洱市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通知》要求,现将景东县税务局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运用党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学习等方式多维联动,立足各层级、各岗位和多视角工作实际,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全面学习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精神、基本内容、基本要求,深刻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重大意义,扎实推进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各项工作任务。抓好“关键少数”、带好“绝大多数”,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内容作为县局党委中心理论组学习、县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的重点学习内容深入学习研讨,运用学习强国、云岭先锋、学习兴税APP等线上渠道,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成果转化为指导实践的宝贵经验,切实增强税务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税收工作的本领。牢牢把握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工作宗旨和神圣使命,大力推进新时代法治税务建设,不断提升税务工作法治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

二、建立健全制度体系,依法推进税收工作

(一)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坚持依法组织收入原则,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税收相关法律法规,坚决遏制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摊派税款等违法违规行为,税收收入运行平稳。按月通报组织税费收入情况,按季召开收入分析会,不断发挥以税辅政职能。坚持税费皆重理念,持续推进税费一体化建设。为不折不扣落实延续、优化和完善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2023年4月27日成立了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税务总局、省局、市局及县委县政府实施税费优惠政策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工作,在前期工作基础上,于2023年5月23日建立了税费优惠政策落实问题快速反应机制,便于及时收集2023年延续和优化实施的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及问题,确保各项政策落实落细。同时组建了税费优惠政策落实专项督察工作团队,制定专项督察工作方案,开展税费优惠政策落实专项督察及风险应对抽查工作,切实做到工作开展到哪里,内控监督就跟进到哪里。

(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根据税法制定层级规定,局无立法项目,未开展相关立法工作。对本地制定的有关法律法规征求县局意见的,及时组织认真研究提出意见反馈,2023年未收到地方性法规要求制定配套规范性文件情况。积极配合上级税务机关做好相关税收法律法规修订征求意见工作,严格开展税务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合规性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和备案审查, 2023年制定税务规范性文件1份,已按时向国家税务总局普洱市税务局进行报备,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报备率和报备及时率达到100%,不存在被退回要求修改或撤销情形。

(三)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不断健全行政决策制度,研究制定了《中共国家税务总局景东彝族自治县税务局委员会工作规则》,在党的全面领导下开展税收工作,2023年根据工作需要修订了《中共国家税务总局景东彝族自治县税务局委员会议事内容目录清单》,坚持民主集中制,保证重要事项决策审批,均通过会议集体研究讨论,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四)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不断健全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党委班子带头学法,通过组织召开党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等线下方式,以及学习强国、云岭先锋、学习兴税APP等线上渠道不断开展学习。在局内积极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民法典宣传月活动、“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扎实推动干部职工尊法学法用法,切实增强税务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税收工作的本领,提高执法风险防范和应对能力。2023年内组织干部职工旁听庭审1次,通过直面庭审现场方式,“沉浸式”体验最直观的以案释法,用“案中人”教育“身边人”。根据上级税务机关和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关于做好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的通知要求,按时报送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报告,并在会议上进行现场述法。

落实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等6项涉税事项推行非强制性执法方式,坚持宽严相济、为民便民、务求实效、系统推进的工作原则。全面落实两批次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对首次发生且危害后果轻微,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违法行为,作不予行政处罚处理,对适用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的当事人,采取签订承诺书等方式教育、引导、督促其自觉守法。切实落实《西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稳步推进区域税务执法标准统一。推进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服务市场主体,积极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要求,既彰显税收执法温度,又不放松税收管理。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共办结行政许可事项43件,均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办结行政处罚事项375件,其中简易行政处罚369件,一般行政处罚6件,切实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强化“两法衔接”平台应用,一般程序行政处罚决定6件次已全部录入“两法衔接”平台。行政征收事项605014件,其中社保费541919件,其他税费57095件。行政检查事项31件,其中,双随机一公开检查5件,管理分局入企检查26件。无行政强制、行政征用、行政裁决案件。

(五)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2023年,印发了《税费服务诉求和舆情分析办理管理办法》和《办税服务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对做好舆情预防处理及办税服务厅突发事件应对作出了明确规定。县局全年未发生重大舆情。

(六)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的意见》,不断加强与县司法局、县检察院和县法院沟通交流,与县检察院建立了公益诉讼工作协作机制,并制定了《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国家税务总局景东彝族自治县税务局关于建立公益诉讼工作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检察监督和税收职能作用,不断优化税收执法,助力提升营商环境,实现税收征管水平和涉税检察监督水平“1+1>2”的良好效果。根据《景东彝族自治县税务局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方案》,对拟作出的达到县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标准的税务行政征收决定进行法制审核,有效保障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有效,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确保税务执法公正。

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在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的积极作用,成立了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不断提高税费争议处理能力,为拟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部门提供拟处理法律意见,积极协助、共同开展咨询调解活动。2023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件、行政应诉案件1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税务行政复议规则》开展行政复议的受理、审理、决定工作,进一步维护和监督税务机关依法行使税收执法权,保护纳税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妥善的化解税务行政争议。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要在社会基层治理中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紧扣第二批主题教育的思想主题,依托办税服务厅“三化”建设的成果,把“枫桥式”办税服务厅建设作为重点工作来抓,按照“政治统领、法治保障、智治支撑、共治聚力、严治强基”的建设路径,积极推进第一税务分局“枫桥式”办税服务厅的建设工作。

(七)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公开透明是法治政府的基本特征。景东县税务局深刻认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对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提升国家治理能力、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具有的重要意义。

景东县税务局按照税务总局、省局和市局的部署安排,围绕建设“无风险不打扰、有违法要追究、全过程强智控”税务执法新体系,依托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公开。“办好惠民事·服务现代化”为主题,在诉求响应、政策落实、精细服务、智能办税、精简流程、规范执法等方面,紧紧围绕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切实解决纳税人在办理涉税事项中遇到的“堵点、痛点、难点”,掌握纳税人缴费人需求,快速响应征纳诉求,全力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认真组织开展“一把手走流程”活动,以税务人员、咨询辅导人员、纳税人等多重身份对政策落实和办税缴费的全流程、各环节开展沉浸式体验,推动管理和服务持续优化升级,在体验过程中细致查找存在的问题,制定办税服务厅可行的改进措施,实现工作流程最优、纳税人缴费人满意的目标,践行“人人都是宣传员、人人都是帮办员”的服务理念,切实做“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促进税收营商环境水平不断提升。

2023年,对职责范围内的在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进行梳理,不存在妨碍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也未与其他部门联合制定过妨碍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

(八)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扎实推进《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意见》落实,围绕《普洱市税务局税费征管服务转型升级三年行动方案工作任务清单》开展相关工作。积极组织内部相关部门及人员参加省市局安排的视频学习培训3次,参训29人次。组织召开“话改革”座谈会1次,邀请了3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个大企业、8个中小企业、1个个体工商户参加座谈,介绍县局自《意见》印发以来,取得的改革成效,通过座谈充分听取意见建议。坚持“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的纳税服务理念,以听诉求办实事解难题为主线,压实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沟通协作,细化重点任务,各部门密切配合,确保“四精”方面改革任务、工作措施落实见效。

三、加强党对税收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景东彝族自治县税务局关于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建设的通知》中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议事规则,充分发挥领导小组作用2023年内组织召开2次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4次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会议听取了全局阶段性依法行政工作的汇报,研究和推进落实关于依法治税重大部署和重要工作任务,安排和部署依法行政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要点和相关重要制度制定,在会议中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原则,实现领导小组对全面依法行政工作的全面领导。

四、法治税务建设存在的问题

2023年,景东县税务局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全局税务干部法治意识普遍加强,纳税人的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均有所提高,税收法治水平进一步提升,但仍然存在问题和不足:一是依法行政能力仍需提升,少数税务干部对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够,法治意识和风险防控意识不强,对涉及的税收法律法规和相关税费政策学习不够、理解不到位,执法过程中无法全面运用法治方式和法治思维来解决遇到的问题,制约了县局依法行政、依法治税水平的整体提升。二是学习成果运用有差距,法治建设的最终目的是不断推进税务领域的依法治理水平,就目前工作开展情况来看,仍然存在部分税务干部只停留在初步学习,未能将学习成果切实运用到实际工作中。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景东县税务局将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税务总局、省局、市局及县委县政府关于法治建设工作的各项安排部署,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的相关要求,牢牢把握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工作宗旨和神圣使命,大力推进新时代法治税务建设,不断提升法治税务建设水平。

特此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景东彝族自治县税务局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