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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景东彝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交通工程专业技术职称(初级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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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0〕57号)等有关规定,为认真做好2026年度交通工程专业技术职称(初级资格)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对象、条件及评审时间 (一)申报范围对象及条件 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工业信息化厅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交通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1〕32号)规定,景东县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自由职业者等,直接从事交通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符合交通工程专业职称申报评价标准条件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在交通工程领域生产一线岗位从事相关工程技术工作、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符合交通工程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的在职高技能人才,可申报景东县交通工程专业初级职称。 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人员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150号)规定申报;高技能人才人员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等级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云人社通〔2024〕35号)规定申报。 申报人员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的履职年限和累计年限计算至2026年12月30日。 (二)评审时间 2026年度交通工程专业初级(含技术员、助理工程师)评审时间为2026年6月。 二、申报方式、申报时间、申报地点 2026年度职称评审采取线下申报方式,受理申报评审材料起止时间: 个人申报时间:2026年4月17日—4月28日 用人单位审核推荐截止时间:2026年5月11日 评委会材料受理截止时间:2026年5月19日 受理时段:工作日8:00-11:30,14:30-17:30,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地址:景东县锦屏镇御笔路2号(景东县交通运输局三楼办公室)。 联系人:鲁娅 联系电话:0879—3083608 三、申报程序 (一)县级所属人员 按照个人申报、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的程序申报。 (二)乡(镇)所属人员 按照个人申报、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的程序申报。 (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人员及自由职业者 已实施人事档案委托代理的,由委托代理的人才服务机构审核推荐后,经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后申报;未实施人事档案委托代理的,按属地原则在单位注册地申报推荐,经所在县(区)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后申报。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人员材料要求 1.《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附件2)一式2份。按填表说明规范填报,使用A3纸双面填写或打印、中缝装订,保持页面结构完整,单位盖章页作为封底,粘贴近期小一寸免冠照片。内容不得涂改,专业技术工作总结须如实反映专业学识、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内容,用人单位出具明确审核意见,各级人事(职改)部门签署推荐意见、日期、经办人姓名,并加盖公章。 2.《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简表》(附件3)1份、扫描件1份。须在本单位内部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当日不计算,自次日起算)。公示无异议后加盖单位公章,连同《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材料公示情况说明》(附件11)及公示照片一并报送。 3.《承诺书》(附件4)一式1份。 4.《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一览表》(附件5)1份,牢固粘贴于资料袋正面;《景东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信息表》(附件6)纸质、电子版各1份(信息须完全一致),纸质版由本人签字并按手印),此表信息用于后续电子证书生成,务必准确无误,因填报错误产生后果由本人承担。 5.《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聘用表》或《景东县(xx单位)职称评审岗位使用情况说明》(附件7)原件1份。 6.《普洱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情况登记表》(附件8)或《普洱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情况登记表》(附件9)1份。 7.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履现职称聘任材料(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工资表等,须体现聘任起止时间);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人员另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劳务派遣人员需提供劳务派遣公司与用人单位“双公示、双审核、双盖章”材料及派遣协议(可提供工作性质内容页及协议首尾页)。所有材料经所在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审核盖章,签署经办人姓名、审核意见及日期。 8.业绩和学术成果材料。任现职期间取得的业绩成果、获奖、研究成果(提供封面、目录,注明代表作,代表作同步提供word 电子版,文件名格式:“标题+姓名”)、著作等各一份。复印件材料均需所在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审核盖章,签署经办人姓名、审核意见及日期。 9.电子照片1张。蓝底1寸,宽高比例4.5:7-6:7,分辨率(480*600—960*1200),大小200KB-1MB,格式为JPG,命名格式“姓名+身份证号.jpg”(例:张三532543199912130011jpg,姓名与身份证号之间不留空格)。 10.2026年以前参评未通过人员,须重新提交新增业绩成果证明材料。 11.各承办单位报送时材料时,须提交《2026年度资格审议、评审名册》(附件1)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使用U盘提交。 (二)其他要求 1.申报人须如实填报,真实提供材料,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个职称,对材料真实性、准确性作出书面承诺并承担相应责任。 2.用人单位对材料真实性、有效性负主要审核责任,按规定对学历、资历、业绩、成果等内容进行公示,公示不合格不得推荐;已通过评审的不予确认。对弄虚作假的单位予以通报,情节严重的依规追责。 3.各级主管部门对程序合规性、材料完整性负主要审核责任,材料不齐全、不规范的,实行一次性告知补正。 4.各级人社部门对申报资格负主要审核责任,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退回;对自由职业者履行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职责。 5.中央驻滇、省外单位人员,须由中央驻滇单位上级人事部门或所在省、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方可受理。 6.岗位变动需转系列同级职称的,按转系列评审程序申报;隐瞒原有职称重新申报的,视为弄虚作假处理。 7.材料不符合要求被一次性告知后,逾期未补正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8.相关政策文件可通过云南省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政策文件”栏目查阅。 五、评审结果公示 (一)评审结果在景东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ingdong.gov.cn/)“通知公告”栏、云南省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信息平台(https://zwfw.hrss.yn.gov.cn/zjgl/qt/index/zlsy)“职称工作”栏进行公示。 (二)评审通过人员在云南省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信息平台实名注册登录,在首页“证书下载”栏目自行下载打印电子证书。 附件:1.2026年度资格审议、评审名册 2.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 3.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简表 4.承诺书 5.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一览表 6.景东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信息表 7.职称评审岗位使用情况说明 8.普洱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情况登记表 9.普洱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情况登记表 10.职称申报公示样式 11.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材料公示情况说明样式 景东彝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2026年3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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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