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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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景东分局关于李仙江(川河)景东县段河道治理工程二期附属工程——河道沿岸交通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1-04-02

   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景东分局关于李仙江(川河)景东县段河道治理工程二期附属工程——河道沿岸交通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李仙江(川河)景东县段河道治理工程二期附属工程——河道沿岸交通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话:0879-3013693(传真)

通讯地址:景东彝族自治县气象路27邮编:676299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李仙江(川河)景东县段河道治理工程二期附属工程——河道沿岸交通设施建设项目

云南省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景川路319号

景东彝族自治县水务局

云南树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建设地点云南省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景川路319号建设等级及规模:李仙江(川河)景东县段河道治理工程二期—河道沿岸交通设施由川河风雨桥建设工程、金锁桥建设工程、金锁桥至文黑河东路、北部新桥至龙街引道四部分组成。北部新桥至龙街引道起于北部新桥桥尾,止于景东至龙街公路,路线全长0.28km。风雨桥起于建设路止点与河西廊道相交,跨越川河,止点与河东廊道相交,桥长130m。金锁桥起于3号路止点,与G215线相交,跨越川河,止点与金锁桥至文黑河东路相交,桥长130m,引道长60m,路线全长190m。金锁桥至文黑河东路起于老金锁吊桥止点,止于文黑河东路,路线全长1055m同时,配套给排水系统、供电系统及建设相关环保设施。项目区域内设置有办公室但不设置宿舍及食堂,项目工作人员食宿依托附近村庄自行解决。建设内容主要分为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工程、临时工程、程及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8057.63万元,其中项目环保投资128.5万元,占总投资1.59%。

 

 

一、项目建设的主要环境影响

(一)对大气环境影响: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热风炉废气;产品生产过程中(削皮、旋切、剪切、锯边)产生的粉尘;涂胶、热压、制胶过程中反应釜产生的甲醛废气等(1)热风炉废气本项目在生产干燥、热压及甲醛制造工序均需要使用热风炉,热风炉燃料为项目边角料和外购的生物质燃料,生物质燃料的消耗量为45t/a。原生产时项目年运行250天,实行三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热风炉12小时运营。原热风炉废气未设置除尘设施,排气筒高约10m,原胶合板生产项目排气筒不能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烟囱最低允许高度不低于20m的要求。(2)粉尘项目生产过程中旋切、剪切、锯边等工序会产生粉尘,根据《第一次国家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2010修订)(上册)中“2011锯材加工业产污系数手表”带锯制材料工业粉尘产污系数为0.321kg/m3-产品计,项目年生产产品量为10000m3,则粉尘产生量为3.21t/a。根据业主提供资料及介绍,原木含水率约在45%~55%之间,含水率较高,在锯边、旋切及剪切等工序产生的粉尘相对较少,约为产尘量的40%,因此项目粉尘排放量约为1.284t/a,粉尘废气呈无组织方式进行排放。(3)制胶工序反应釜废气项1996)表2无组织排放二级标准限值,≤1.0mg/L,可实现达标排放。

(二)对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建成营运后,随着交通量的逐年增加,沉降在路面上的机动车尾气排放物、汽车泄漏的油类以及散落在路面上的其它有害物质也会逐年增加。上述污染物一旦随降水径流进入水体,将对水体的水质产生一定影响。经采取加强道路排水设施的管理;严禁乘载各种泄漏物品、抛洒物料的车辆上路,保持路面清洁,防止污染物通过地表径流污染水体等措施后,营运期对地表水的影响较小。

(三)对声环境影响:

预测路段路基高度按0m考虑,声源高度按路面以上1m计,预测点高度取1.2m,考虑距离衰减修正、地面效应修正、空气衰减,考虑低噪声路面对小型车的降噪量3dB(A)不考虑纵坡、声影区修正、前排建筑物和树林的遮挡屏蔽影响据项目可研,北部新桥至龙街引道为城市支路,金锁桥及金锁桥至文黑河东路为城市次干道。根据上表预测结果,对照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4a类标准分析,北部新桥至龙街引道营运期近期、中期、远期昼间、夜间在公路路肩处均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金锁桥及金锁桥至文黑河东路营运期近期昼间、夜间在公路路肩外均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中期昼间在公路路肩处可达标、夜间在道路边界线外2m处可达标,远期昼间在公路路肩处可达标、夜间在道路边界线外4m处可达标。

(四)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目道路建成运行后,固体废弃物主要为路面清扫、来往人员所产生的垃圾,数量较少,成分较单一。①对营运期所产生的生活垃圾应收集后及时交环卫部门统一进行无害化处理;②道路沿线树木花草产生的绿化垃圾较为分散,可通过定期人力清扫或机械清扫的方式加以定时收集,再送入收集车辆,不能就地焚烧处理;③对于交通事故产生的固体废物,应根据固废特性采取有针对性的处理措施。在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运营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二、项目设计、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合理规划施工方案。施工期间应尽量避开雨季,防止水土流失,工程区要采取建设围墙隔离,加强施工人员的劳动保护。采取在站场洒水、控制进入项目区车辆时速、物料采取遮盖等措施,降低场区扬尘的产生。

(二)、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即夜间22:00至次日6:00禁止施工。合理布置噪声源并采取隔声、减振、限制作业时间等降噪措施,保证建筑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环境噪声排放限制要求。

(三)、合理处理施工产生的废水,设置沉淀池对施工废水、生活污水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回用于建筑材料的冲洗以及项目施工场地的洒水抑尘等。

(四)、合理处置建筑垃圾,产生的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和规范填埋,防止发生二次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