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6月13日,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6月3日向普洱市移交的第二十五批群众信访举报件2件,其中,景东县1件已办结,责任单位均按要求上报调查处理情况。办理情况详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普洱市第二十五批)》。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普洱市第二十五批)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问题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办结目标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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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D3YN202406020035 | 普洱市景东县文井镇者后村到挖萨村的道路两旁未硬化的土地上大量生活垃圾堆积,占地约5亩,经常露天焚烧,味道难闻;雨天渗滤液横流,污染严重。 | 普洱市景东县 | 土壤、大气 | 1.该临时垃圾堆放点地面未硬化,现生活垃圾存量30余吨,占地面积约2.25亩,堆放点未有明火焚烧,但现场有焚烧痕迹。 2.该临时垃圾堆放点未设置截洪、排水沟,存在雨天雨水与垃圾渗滤液混合流出的情况,但周边树木茂密、草类青葱,无枯死现象,整体生态环境良好。 | 部分属实 | 1.取缔者后村生活垃圾临时堆放点,转运存量垃圾,并覆土复绿。 2.完善生活垃圾处置机制,定期收集转运规范处置,严防随意倾倒生活垃圾现象。 | 1.组织垃圾清运,共清理31.9吨垃圾至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清运后进行覆土并种植巨菌草进行复绿。 2.封闭该临时垃圾堆放点,现场设置禁止倾倒垃圾标识,利用现有的监控设备,加大巡查监督工作。 3.建立者后村垃圾收转运机制,引导群众规范处置生活垃圾。 | 已办结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