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施工和城市道路扬尘污染治理攻坚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普住建发〔2023〕81号)文件要求,制订了景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景东彝族自治县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对县属12家企业,落实各方主体责任制度,要求制订相应的扬尘治理工作方案和措施,每季度开展1次自检自查制度,对自检自查情况报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降尘抑尘措施,重点部位配备喷淋设施,重点时段通过加密洒水、堆料喷淋等手段加强厂区扬尘管控。要求进出的运料车辆严格执行密闭运输措施。 3.对空地露天堆放砂石料、建筑垃圾的料区采取隔离、喷淋、覆盖措施。全面落实“六个百分百”,确保“六个百分百”措施落实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