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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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东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问题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信息来源: 景东县住建局 发布日期:2024-07-12

反馈问题

普洱市部分县(区)施工工地落实六个百分之百及裸土扬尘管控不严格。对施工工地露天堆放材料、建筑垃圾等,无防扬尘措施等问题,我们举一反三,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牵头单位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879-6221170

整改目标

加强建筑施工工地扬尘管控,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

整改措施

1.认真按照《施工和城市道路扬尘污染治理攻坚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普住建发〔202381号)要求开展自检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对重点建筑施工工地开展督导检查,问题未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立即采取错峰建设或停工整改等有力措施,倒逼企业自觉落实主体责任。

3.督促建筑施工工地企业严格落实降尘抑尘措施。通过加密洒水、堆料喷淋等手段加强扬尘管控;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完善园区环保日常监管联合检查措施,推动园区企业环保措施落实到位。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按照《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施工和城市道路扬尘污染治理攻坚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普住建发〔202381号)文件要求,制订了景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景东彝族自治县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对县属12家企业,落实各方主体责任制度,要求制订相应的扬尘治理工作方案和措施,每季度开展1次自检自查制度,对自检自查情况报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降尘抑尘措施,重点部位配备喷淋设施,重点时段通过加密洒水、堆料喷淋等手段加强厂区扬尘管控。要求进出的运料车辆严格执行密闭运输措施。

3.对空地露天堆放砂石料、建筑垃圾的料区采取隔离、喷淋、覆盖措施。全面落实六个百分百,确保六个百分百措施落实到位。

整改完成情况

已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