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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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城镇“两污” 问题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信息来源: 景东县住建局 发布日期:2024-11-12

反馈问题

1.景东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未通过验收。

2.在线监测数据多次异常和未及时上传。

3.未建立格栅垃圾台账资料。

4.脱水污泥含水率不符合垃圾填埋场入场要求。

牵头单位

景东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879-6221170

整改目标

1.及时梳理、扎实推进工作落实,完善竣工验收相关工作和竣工验收手续。

2.结合实际,扎实、实事求是完成存在问题的整改,分析具体原因,有效解决存在的问题、杜绝类似问题重出。

3.结合实际,扎实、实事求是完成存在问题的整改,分析具体原因,有效解决存在的问题、杜绝类似问题重出。

4.2023 年起,实施普洱市景东县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项目,结合现阶段设施、设备、工艺情况,实施项目过程中配备相应的降低污泥含水率的设施设备,降低污泥含水率,再对污泥进行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

整改措施

1.一是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分析存在的具体问题。二是及时召开由参建单位相关人员参加的竣工验收工作协调会议,梳理相关工作、资料收集及整理情况,制定验收方案,于331日前核实提标改造工程验收情况,组织、办理、完善竣工验收相关手续。

2.一是结合职能职责、主管单位、运营主体、运营管理单位实际情况,召集相关单位人员落实情况。二是结合现行相关标准、规范、规定要求,规范梳理问题、规范管理、规范完善相关台账资料、规范和实事求是地完成阶段数据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三是加强对运维公司的监管及设备的维护管理。四是对网线进行更换,网速提升改造,确保数据正常上传。

3.一是结合职能职责、主管单位、运营主体、运营管理单位实际情况,召集相关单位人员落实情况。二是结合现行相关标准、规范、规定要求,规范梳理问题、规范管理、规范完善相关台账资料、规范和实事求是地完成阶段数据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三是景东彝族自治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于2022121日,在交接班记录中加入格栅垃圾处理记录,因格栅垃圾无法称重,根据督查组的指导,格栅垃圾以车为计量单位来计量。产生的格栅垃圾由污泥拉运车辆统一拉运至垃圾处理场进行填埋。

4.加强与行业部门间的工作对接,配合相关部门,加快普洱市景东县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项目建设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完善污泥干化处理设施建设,尽早投入使用,解决现存的问题,预计于2024年底以前全部完成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经对接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使用单位,核实相关资料完善等情况,截至2023320日,该项目竣工验收相关手续已办理,资料收集归档工作在有序推进中,2023410日前完成该项目竣工验收相关资料收集归档工作。

2.一是已结合职能职责、主管单位、运营主体、运营管理单位实际情况,召集相关单位人员落实情况。二是已结合现行相关标准、规范、规定要求,规范梳理问题、规范管理、规范完善相关台账资料、规范和实事求是地完成阶段数据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三是加强对运维公司的监管及设备的维护管理。四是已对网线进行更换,网速提升改造,确保了数据正常上传。

3.已结合反馈问题实际情况,会同相关单位、人员进行整改,景东彝族自治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于2022121日起,在交接班记录中加入格栅垃圾处理记录,因格栅垃圾无法称重,根据督查组的指导,格栅垃圾以车为计量单位来计量。产生的格栅垃圾由污泥拉运车辆统一拉运至垃圾处理场进行填埋。

4.一是截至20249月,结合阶段工作实际,结合阶段工作实际,落实污泥收集相关工作。二是与景东鸿盈中药材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签订处置协议,将污泥拉运至合作社肥料基地加工成肥料,不再进行填埋处理。

整改完成情况

已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