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反馈2023年普洱市空气质量较2022年同期相比明显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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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问题 | 2023年,普洱市空气质量较2022年同期相比明显下降,1月至5月10个县(区)累计污染天数110天,其中孟连县轻度污染15天、中度污染4天、重度污染2天,景谷县轻度污染15天,思茅区轻度污染14天。2022年,景谷县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全省129个县(市、区)排名为125位,排名靠后。 | 牵头单位 | 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景东分局 | 联系电话 | 0879-3013693 | 整改目标 | 深刻剖析影响环境空气质量的具体成因,强化空气污染综合防治,环境空气质量与2023年同期相比稳步向好 | 整改措施 | 1.制定印发《2024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明确各职能部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预警预报,适时开展污染天气气象科技应对。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的措施,有效应对天气污染。 2.加大工业企业管控。严格监管排气工业企业达标排放,适时落实工业企业差异化管理,实施错峰建设、限产限排。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坚决杜绝偷排、漏排、超标排放。 3.强化施工工地及道路扬尘管控。所有建筑施工工地严格落实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冼、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百”要求。 4.加强移动源污染管控治理。强化道路扬尘治理,及时开展清扫作业,渣土、砂石、水泥等货物运输车辆严格密闭运输,按照规定线路和时间行驶,防止物料遗撒或车身(车轮)带泥造成路面扬尘污染,杜绝“滴撒漏”。 5.强化裸露地面及堆场扬尘管控。对城市建成区及周边区域裸露地块进行排查,因地制宜采取覆盖、硬化或洒水增湿等扬尘防治措施。 6.加强露天秸秆焚烧、餐饮油烟及其他面源污染控制。督促乡镇(镇)落实秸秆禁烧主体责任,明确秸秆禁烧执法部门和单位责任,加大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加大餐饮油烟管控,通过联合执法检查等方式,督促餐饮服务场所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或其他有效设施,做好油烟净化器日常运行、维护管理。 | 整改主要工作及 成效 | 1.提高认识,高位推进。景东县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为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全面加强大气污染综合防治,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2024年制定印发《2024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景污防发〔2024〕3号)、《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春节期间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2024年春节期间主城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控包保工作方案》《景东彝族自治县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春节期间主城区禁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进一步明确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目标和任务,加强与气象部门会商,2024年共作业9点次,发射增雨弾42枚。启动应急响应2次,期间增加洒水降尘降温频次,每天不少于4次。 2.加大工业企业管控。2024年检查大气污染排放企业34家,加油站和汽车维修行业专项检查12家,共发现大气污染问题44个,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14份,按现场检查要求立行立改,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并达标排放。2024年全县共办理涉气工业企业环境违法案件1起,共处罚款12.6万元。 3.强化施工工地及道路扬尘管控。严格落实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冼、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百”要求。对景东县施工用地及道路扬尘进行记录,做好台账管理,做到查、溯、管,落实强化施工工地及道路扬尘管控工作。对城市建成区及周边区域裸露地块进行排查,因地制宜采取种植农作物及花草等扬尘防治措施。 4.加强移动源污染管控治理。强化道路扬尘治理,及时开展清扫作业,渣土、砂石、水泥等货物运输车辆严格密闭运输,按照规定线路和时间行驶,防止物料遗撒或车身(车轮)带泥造成路面扬尘污染,杜绝“滴撒漏”。持续加大打击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违法力度。2024年景东县查处违法违规机构2家,罚款10.02万元,移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家。做好景东县辖区内非道路移动源登记备案工作,2024年景东县已完成57辆非道路移动源设备登记工作,完善好台账,做好非道路移动源管理工作。 5.强化裸露地面及堆场扬尘管控。对城市建成区及周边区域收储土地裸露地块进行排查,因地制宜采取种植农作物及花草等扬尘防治措施,城市建成区裸露地覆盖率达90%以上。 6.加强露天秸秆焚烧、餐饮油烟及其他面源污染控制。督促乡镇(镇)落实秸秆禁烧主体责任,明确秸秆禁烧执法部门和单位责任,加大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加大餐饮油烟管控,通过联合执法检查等方式,督促餐饮服务场所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或其他有效设施,做好油烟净化器日常运行、维护管理。 截至目前,景东县空气自动站监测有效天数360天,2024年空气优良天数为356天(其中优282天、良74天),轻度污染0天,优良率为100%。 | 整改完成情况 | 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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