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清单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普洱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范围事项标准规定(试行)》要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组织各乡(镇)各部门对2023年重点工作事项进行梳理,筛选出具有基础性、全局性和影响面广的6项决策事项,编制形成《景东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清单目录》,实行目录清单管理。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列入清单管理的决策事项,各牵头承办单位要根据《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相关要求,会同各配合单位认真组织起草相关文件草案,并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的法定程序开展前期工作,适时提交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列入清单管理的决策事项需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各牵头承办单位要将决策过程中形成的相关资料及时整理,确保决策档案的齐全、完整。 附件:景东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清单目录 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24日 附件:景东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清单目录
序号 |
重大行政决策名称 |
牵头承办单位 |
1 |
景东县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
县市场监管局 |
2 |
景东县经营性公墓建设项目 |
县民政局 |
3 |
景东“两山”普洱茶产业园项目建设(核心区一期) |
县茶特发展中心 |
4 |
动态调整景东县政府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 |
县政务服务局 |
5 |
修编《景东县“十四五”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规划》 |
县应急局 |
6 |
景东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 |
县发改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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