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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景东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度中小学教师初级、中级职称推荐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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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各学校(园)、教育科学研究和培训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体育馆、各民办学校、非公经济组织: 根据《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6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普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 中小学教师 体育专业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认真做好2026年度景东县教育体育系统中小学初级、中级职称推荐申报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文件依据及范围 符合《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99号)规定的各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且在全县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和教育科研机构、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等校外教育机构中的在职专任教师和教研人员。规定的各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且在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直属事业单位直接从事中小学教学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二、推荐评审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职称评审的第一标准,不得推荐师德师风存在问题人员。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近三年内有违法违规办学行为,被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通报批评的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人和责任人等有关人员不得推荐评审。其他延迟申报中小学教师职称的情形和期限规定按照《云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规定执行。 (二)注重教育教学实绩的原则。把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和育人成效作为评价教师的基本要求,坚决纠正“唯论文”“唯帽子”等不良导向,提高教师教育教学实绩和育人业绩的评价权重。各校在申报推荐时,应采取说课讲课、面试答辩、专家评议等多种方式,对申报人员进行考核。考核推荐过程中坚持立德树人的评价导向,重点评价教书育人的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 (三)向艰苦边远地区倾斜的原则。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鼓励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云办发〔2020〕2号)文件第(十)条“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将论文、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作为职称申报评审的限制性条件,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可破格参加职称评审。对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乡镇及以下工作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首次申报评审职称可提前1年”的规定,符合以上条件的可以提前1年申报。 三、申报评审方式 全县中小学教师初、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在人社部门指导下组织开展线下申报评审。 四、申报推荐评审程序及时间安排 1.个人申报时间(2026年6月10日—6月20日)。申报人员在6月20日前向用人单位提交所有相关材料。 2.单位推荐审核时间(6月21日—7月4日)。各用人单位完成申报人公示、材料审核、基层单位意见填写等相关工作,7月18日前提交景东县教体局。各申报单位需对申报人员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主要责任,重点审核申报人所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实”、填写是否“准确规范”。 3.县级审核时间(7月5日—7月18日)。用人单位将申报人员相关材料于7月5日—7月18日报送县教体局教师工作股进行现场审核,同时完成申报材料整理、盖章、签字,于7月30日前报县人社局复审。 4.评委会受理时间(8月1日—8月10日)。县教体局于8月10日前,将所有申报材料提交到景东县中级、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5.评审时间。2026年10月31日前完成。 6.评审备案。2026年11月30日前,县教体局根据县人社局的评审计划,认真做好初级、中级教师职称评审相关工作,将评审通过人员报县人社局逐级上报市人社部门审批。 五、申报评审条件与标准 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99号)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对评审条件作如下说明: 1.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所持教师资格应符合现任教学段的要求。 2.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以来,承担班主任(副班主任、班主任助理)、辅导员(少先队辅导员、共青团辅导员、心理辅导员、音体美兴趣小组辅导员)、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备课组长或学校党政领导、中层等工作,包括承担以上同类工作的副职人员,申报一级教师需累计担任满2年。 3.学校党政领导教学课时量原则上应不低于专任教师课时量的三分之一,中层干部教学课时量原则上应不低于专任教师的二分之一。 4.公开出版的专著,必须是取得ISBN标准书号并出版发行的学术著作,凡论文汇编、以笔名或单位名义出版发行的书籍,均不属于范围;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必须是在取得国内统一刊号(CN)或国际统一刊号(ISSN)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凡在增刊、专刊、特刊上发表的论文,均不属范围。 注:申报条件需在个人申报前满足。 六、需报送材料 1.《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一式二份。 2.《材料目录》《毕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需与任教学段相一致或高于任教学段)《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协议书》《继续教育登记册》《课时量证明》、获县(区)级及以上通报表扬或表彰奖励的获奖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履职期间曾从事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的,提供期间的证明原件一份(附件6),近五年履职考核表复印件一份,学校公示原件、近景、远景各一份。所有申报材料均不得涂改,如属组织填写错误、涂改的,请将相关材料或证明原件附上。以上所有复印件需经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方为有效。并按上述顺序用订书机在材料左侧订2针为一本装入材料袋。(注意顺序) 3.附件3《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情况登记表》由所在单位审核并签字盖章后,统一装订在各类证书复印件首页。 4.若申报人员需提交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教学成果)、专著等的,须附此篇论文发表的刊物封面、目录、正文、封底的复印件和规定网站(中国知网、维普网、万方数据)查询的期刊合法性截图和文章真实性查询截图,学术会议交流的论文需有举办学术交流单位的《通知书》或证明。 5.各级各类学校兼任党政领导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须提交全市统一印制、学校和县教育体育局签章认可的课时量证明一份。党政领导职务,包括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担任学校(村小、教学点除外)和教研机构领导职务(校长、副校长、校级党组织正副职、教研机构正副职)。 6.附件8《2026年度资格评审名册》纸质加盖单位公章一份,电子版本必须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电子版本填报,为不影响正常导入系统,电子版本中的格式不得擅自修改。序号必须按现从事专业依次编排,顺序为:语文、思想政治(道德与法治)、地理、历史、外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劳动(劳动教育)、技术(信息科技)等排列。 7.所有涉及申报中级职称的单位填报《教育体育系统职称评审岗位使用情况一览表》纸质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二份。 8.《单位承诺书》纸质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二份。 七、申报推荐说明 (一)履职时间计算。2026年度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所有各级职称申报人履职时间计算截至2026年12月30日。 (二)岗位数额内推荐。所有单位初级、中级岗位要严格在人社部门核定的岗位空岗数额内推荐。符合放宽评聘岗位范围条件的须按照《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放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条件的通知》(普人社发〔2014〕127号)执行。 (三)继续教育要求。2021年12月31日以前,原小学高级教师申报高级及原中学高级教师申报正高,履现职以来,累计学分满25分,年平均50学时;申报三级、二级、一级及原中学一级申报高级,每年不少于5分,学时不少于72学时;2022年1月起,按照《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2023年6月起,按照《普洱市教育体育局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有关文件的通知》(普教体发〔2023〕14号)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每年进行不少于72学时的专业科目学习。2026年1月起,结合《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要求,每年参加继续教育时间累计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72学时。(提供教培机构认定的学时学分登记表/册/本和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八、纪律监督 (一)严格廉洁自律审查和公示制度。严格执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0〕57号)第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负责对申报人的资格条件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健全职称申报审核推荐制度,完善工作机制,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民主、择优开展职称申报审核推荐工作。经审核同意推荐的,须在本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学校公示模板附件10及教育教学情况表登记贴在一起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周末和法定节假日除外,公示发布次日起计算公示时间),公示无异议的方可推荐,同时撰写公示情况报告,加盖单位公章,上报材料时一并提交县教体局。由教体局统一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无异议后,按照职称管理权限逐级推荐上报。 (二)严格材料报送。所有申报材料均不得涂改,各学校、直属事业单位须严格按照“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原则,落实职称申报材料报送工作。各单位须指定1名政治立场坚定、业务能力过硬的专职人员,全程负责本单位职称申报材料的统一收集、初审把关、规范整理及集中报送工作。严禁以委托代交、电子传输、邮寄转递等形式安排申报人自行报送材料(含纸质及电子材料),凡不符合“单位统收统报”要求的材料一律视为无效申报并作退件处理;鉴于本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时间节点严格、任务交叉重叠,各单位须严格按照材料报送时间要求报送,对存在缺件或格式不符的材料给予一次性补正机会,逾期未补正或补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因单位组织不力导致逾期申报、材料缺漏或审核失察的,将在全县教育系统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移送纪检监察部门依规处理。 (三)强化监督管理。各学校、直属事业单位及申报人员须严格遵循职称评审纪律要求,申报人员必须实事求是填写相关表册并提交真实材料,经办人员及审核领导要逐级严格审核把关;各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结合用人实际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全面核查并明确推荐意见,县教体局、县人社局将强化全过程监督管理,依据《云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等相关规定,对弄虚作假行为实行“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机制,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人评审资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进行全县通报批评,同时加大在材料推荐、申报审核、专家评审等环节的违规违纪行为查处力度,通过开展事前政策指导、事中动态监督和事后专项检查,对违反职称管理规定的单位及个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严禁擅自收费。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取消免征一批云南省地方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云财非税〔2017〕16号)精神,自2017年6月1日起取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各学校、直属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执行,不得擅自收费。 九、其他事项 (一)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时,须受聘在下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上,且履职年限符合规定要求。晋升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时,需同时提供职称资格证书和聘任手续证明。 (二)要切实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意见》(人社部发〔2020〕96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做好高技能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工作。 (三)民办学校参照当地公办学校申报条件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属辖区学校统一收集、审核上报。 (四)申报中小学一级、二级材料必须一律按有关文件规定要求用黑色碳素墨水填写或打印认真填写清楚,材料的装订不得遗漏。申报中所用的表册统一样式为市人社局职改办统一印制的表册。 (五)初级、中级职称评审严格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0〕57号)和《云南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第五条“职称评审一般按照个人申报、单位审核推荐、逐级复核推荐、审核受理、会前公示、专家评审、结果公示、备案确认”等程序组织实施。 附件:1.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2022年版) 2.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情况登记表 3.课时量证明 4.单位承诺书 5.农村基层工作服务经历证明 6.乡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证明 7.职称申报推荐岗位使用情况表 8.职称申报个人材料公示情况报告表 9.2026年度资格评审名册 10.材料目录(复印件等) 11.2026年学校公示(所有公示模板) 12.单位材料清单 13.公开发表文章上传及审核要求
景东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2026年6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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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1: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2022年版).doc】 附件【附件2.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情况登记表.doc】 附件【附件3.课时量证明(担任领导填写).doc】 附件【附件4.单位承诺书.doc】 附件【附件5.农村基层工作服务经历证明.docx】 附件【附件6.乡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证明.docx】 附件【附件7.职称申报推荐岗位使用情况表.doc】 附件【附件8.职称申报个人材料公示情况报告表.docx】 附件【附件9:2026年度资格评审名册.xls】 附件【附件10.材料目录(复印件等).xls】 附件【附件11.2026年学校公示(所有公示模板).xls】 附件【附件12.单位提交材料清单.wps】 附件【附件13.公开发表文章上传及审核要求.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