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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景东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关于2025年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一件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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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结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教基厅函〔2025〕5号)、《云南省教育厅关于推进综合高中试点工作的通知》(云教发〔2025〕22号)、《云南省普通高中体育特长生招生管理办法(试行)》《普洱市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指导意见》,普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转发《云南省推进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深入推进景东县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政策改革落地,按照“ 以学生为本,稳步推进改革,促进教育公平”的原则,进一步优化阳光招生入学政策,促进优质教育资源的大幅增长,逐步实现学生就近就便入学。现将城区4所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一件事”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生和优待政策 (一)科学划分小学招生片区。综合考虑人口分布、学校容量、交通便利性等多重因素,遵循“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科学、合理且动态调整小学招生区域。为每所小学划定科学合理的招生区域,并明确招生计划人数。同时,规范报名信息的采集工作,完善有序的录取机制,确保适龄儿童享有公平的入学机会。 (二)根据《普洱市教育优待对象子女入学实施细则(试行)》,符合条件的军人、消防救援人员、人民警察、边境干部、高层次人才、支援(派驻)干部、见义勇为人员、新冠疫情援外工作人员、教职工、华侨(归侨)和港澳台人员等家庭适龄儿童少年。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或单位驻地或常住地申请入读本县中小学校,可享受教育优待相关政策,经本人申请由县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其子女入学(园)。 (三)为促进全县经济发展,属于县域内招商引资、招商引智、招大引强等项目且已入统的法人子女,由县教育体育局根据学校学位统筹安排入学(园)。 (四)其他入学(园)的优待政策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二、招生计划及范围(一)景东县第一小学(计划招生315人)1.录取户籍或房产证(含购房合同)居住地址在玉屏社区、御笔社区、景川路,北至菊河(含回子营、月牙湾、三道沟、德善街)的适龄儿童,东至川河东堤岸(含河东街),南至建设路中轴线,西至一中、老检察院的适龄儿童。 2.录取西郊路茶试站保障性住房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和随迁子女。 3.若有学位录取居住在片区内的随迁子女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二)景东县民族小学(计划招生225人)1.录取户籍或房产证在龙泉社区及景川路村委会居住在北至建设路中轴线,东至川河西堤岸,南至景太大桥,西至建设路延长线至山脚垂直线,含景川路村委会大水沟村民小组、文旧村村民小组、马口村民小组,尚武门、东门坡村民居住在民族小学附近的学坡小组的适龄儿童。 2.录取户籍在龙泉社区,居住在茶试站、松香厂、中心小区保障性住房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和随迁子女。 3.若有学位优先录取居住在中心小区和片区内的随迁子女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三)景东县第三小学(计划招生315人)1.录取斗阁村14个村民小组、山冲村13个村民小组适龄儿童。 2.录取居住在工业园区、建材市场、易地搬迁文黑安置点、森工局(包括保障性住房小区)、大草地社区(含景泰一号、信合花园、无量家园、新景上城、银生家园、景绣豪庭、景绣别院、森工局林韵小区、银生之嘉、锦秀家园)、斗阁村大平掌搬迁户、甘蔗园搬迁户、养鸡场搬迁户、景川路村委会大水沟村民小组、文旧村村民小组及居住在景太大桥以南的适龄儿童。 3.若有学位录取居住在片区内的随迁子女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四)景东县第四小学(计划招生270人)1.录取户籍为锦屏镇黄草岭村、温卜村、磨腊村、新民村、董报村、北屯村、景范村、灰窑村、龙树村、菜户村、利月村、前所村村民委员会的适龄儿童。 2.录取景川路村村委会居住在菊河以北片区(含回子营、月牙湾、三道沟、德善街)、景川路村委会大水沟村民小组、文旧村村民小组的适龄儿童。 3.若有学位录取居住在片区内的随迁子女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三、报名办理条件 (一)群众适龄儿童子女(即当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入读小学适龄儿童)。 (二)申请入学儿童法定监护人提供的所有材料需真实有效,若有隐瞒、提供虚假材料等行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四、申请材料 (一)本地户籍儿童1.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的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2.适龄儿童或其监护人的居住材料(房产证、银行开具的房产抵押证明、不动产登记结果信息查询表、购房合同、合法的公租房协议、租房合同、营业执照、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等其中任意一种)。 3.入学儿童户籍与父母户籍不在一起的,需提供父母、孩子的户口簿及孩子出生的医学证明。 (二)非本地户籍儿童 1.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的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2.监护人任意一方在居住地派出所办理有效期内的《云南省居住证》或《暂住登记证明》; 3.适龄儿童或其监护人在入学地的居住材料(房产证、银行开具的房产抵押证明、不动产登记结果信息查询表、购房合同、租房合同、营业执照、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等其中任意一种)。 4.入学儿童户籍与父母户籍不在一起的,需提供父母、孩子的户口簿及孩子出生的医学证明。 五、办理方式 (一)云南政务服务网 网址:https://zwfw.yn.gov.cn/portal/#/work-service/catalogue (二)“-部手机办事通”APP:教育入学一件事,具体操作方式请按照网站或APP提示指引进行。 六、招生程序 (一)公告。各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公告于2025年6月20日至2025年6月26日在学校门口张贴宣传,公告1周。 (二)家长报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于2025年6月27日0:00至2025年7月1日23:59登录“办事通”APP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在报名时间内,若发现上传信息有误,可进行修改并重新提交。超过报名时间,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修改信息。因各种特殊原因无法在网上提交报名材料或报名不成功的,请于7月4日至5日,带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符合就读条件的小学咨询、查验、登记,网络填报有误的以实地核验的为准。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截止后,招生系统自动匹配相应学校。 (三)学校审核。2025年7月2日至2025年7月6日,各城区小学对报名信息进行初审。 (四)教体局审核。2025年7月7日至7月11日。景东县教体局复审。 (五)家长确认。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于2025年7月12日0:00至2025年7月16日23:59登录“办事通”APP,查看适龄儿童的录取学校,并进行确认。 (六)下载《入学通知书》。2025年7月17日,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可登录“办事通”APP查看、下载、打印《入学通知书》,根据《入学通知书》要求按时报到入学。 七、咨询和监督电话(一)景东县第一小学:朱老师13887975668,自老师13769901789。 (二)景东县民族小学(第二小学):王老师13987996025,邹老师18087919354。 (三)景东县第三小学:陈老师19987929622,李老师14787272150。 (四)景东县第四小学:罗老师13887958497,孙老师13759033446。 (五)景东县教育体育局:习老师0879-6225174。 八、温馨提示(一)涉及长期生活、居住在景东辖区内的外县人员子女就读城区小学一年级的家长,请尽快到公安局办理居住证,本县户籍不予办理。 (二)涉及不动产权证书、商品房交易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等信息就读城区小学一年级的家长,请尽快到自然资源局办理相关备案材料。 (三)涉及社会保险参保信息(“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中的任意一项缴费明细)就读城区小学一年级的家长,请尽快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缴费手续。 九、办理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