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征集和采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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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景东县11个乡镇级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公示
2025-11-18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110012/20251118-00001  公开目录  意见征集和采纳情况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景东分局  发布日期  2025-11-18
 名称  关于景东县11个乡镇级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公示
 文  号   主 题 词 
 文  号   主题分类   失效日期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公开范围   主 题 词 
 著录日期   生效日期 
关于景东县11个乡镇级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公示 

关于景东县11个乡镇级以下集中式饮用水

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公示


为保障饮用水安全,规范水源地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景东分局已完成《景东县11个乡镇级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编制工作,于2025925通过专家审查并按专家意见修改完善。现将该划定方案予以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及公众意见。公示期为30自然日(2025.11.18-2025.12.19)。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建议:

1.联系电话:3013693(工作日8:00-11:3014:30-17:30

2.电子邮箱:jdhbjbgs@163.com

3.通信地址:云南省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气象路27号。

我们将对收到的意见建议进行梳理研究,进一步优化完善划定方案。


  
附件【普洱市景东县 11 个乡镇级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附图.rar
附件【景东县乡镇级以下水源划分方案251118-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