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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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景东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6-01-12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110012/20260112-00001  公开目录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景东分局  发布日期  2026-01-12
 名称  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景东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  号   主 题 词 
 文  号   主题分类   失效日期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公开范围   主 题 词 
 著录日期   生效日期 
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景东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景东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11日至2025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景东分局在市生态环境局和景东县党委、政府的指导部署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扣生态环境保护主责主业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聚焦环境质量、环评审批、执法监管、环保督察整改等重点领域,主动公开各类生态环境信息,依托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规范发布内容,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同时做好政策解读和公众诉求回应,保障群众知情权与监督权,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持续提升,为辖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政务环境。

(一)主动公开方面。持续推进生态环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025积极推进行政权力事项公开,在景东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各类信息共51条,其中政策文件0条,生态环境保护类信息51条,微信公众号景东环保”发布信息298条,其中,原创20条;“景东生态环境”微博发布信息354条,其中,原创20条。每季度公开空气质量、水环境、污染源监测数据,包括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地表水和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菊河水质。依法依规公开行政执法结果3条、双随机、一公开4条、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5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16条、环境质量信息15条、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信息2条、人大政协答复函1条、其他信息5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景东分局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景东分局依法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制度规范。如需申请,可通过当面、邮政寄送、政府网站、传真四种渠道提交,各渠道收到申请时间按对应规则认定,办理工作严格遵循《条例》规定,当场可答复的即时处理,不能当场答复的20个工作日内办结,延长答复最长期限不超过20个,征求第三方意见的15个工作日不计入办理期限;费用及材料方面,一般不收费,超合理申请范围的,按《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函〔202147号)收取处理费,申请人需提供身份证明,委托申请需附委托材料,申请事项需符合法定范围,非信息公开类诉求需通过其他法定途径办理,答复将按7类情形分类处理。2025年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景东分局未收到任何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从严抓实抓细“三审三校”及保密审查各项制度,从源头筑牢信息质量防线,确保发布内容真实合规、完整无缺,严防信息转载、发布环节出现纰漏;严格恪守国家计算机网络运行安全与保密管理相关规定,坚决杜绝涉密信息、有害信息违规上网传播,坚守“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刚性底线,压紧压实“谁审核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工作责任链条,全力保障政府网站发布的政务信息真实可信,绝不涉及任何国家秘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景东分局将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列为信息公开的核心载体,锚定分局核心工作部署,第一时间对外披露社会公众关切的环境领域热点、难点问题,以及涉环境违法行为投诉举报的查处情况等相关信息;2025年度,该分局承接 12345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转办的环境类投诉案件共 9 件,实现办结率100%的目标,同时同步抓实政务新媒体规范化运营管理,先后开设有“景东环保”微信公众号与“景东生态环境”新浪微博两大平台账号,并已完成在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的登记备案手续。微信公众号景东环保”发布信息298条,其中,原创20条;“景东生态环境”微博发布信息354条,其中,原创20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健全制度体系压实工作责任,景东分局构建起横向贯通分局各股室、各业务条线,纵向延伸至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经办股室的政务公开工作架构,指定办公室专人专职承担政务公开信息的归集、梳理、审核、发布以及政务公开系统的日常运维等工作;二是抓实抓细日常监督管理举措,常态化开展读网巡网工作,严格执行信息发布 “三审三校” 流程,对涉密内容、隐私信息及敏感字词开展常态化核查清理;三是深化业务培训提升履职能力,组织干部职工研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政务公开领域法规文件,主动参与各级组织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持续强化政务公开工作意识,切实提升业务实操能力。

     二、主动公开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景东分局政务公开工作存在部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提升,政策解读形式较为单一,针对性和通俗性不足等短板。

    针对以上不足,分局梳理完善公开目录,明确信息更新时限,定期公开空气质量、督察整改等核心数据;采用图文解读等多种方式增强政策传播效果,将政务公开纳入日常考核,定期开展自查整改,政务公开质量得到稳步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5年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如有疑问,请与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景东分局联系(地址:景东县气象路27号;邮编:676299;电话:08793013693电子邮箱jdhbjb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