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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景东县锦屏镇山冲村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2023-12-07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110014/20231207-00012  公开目录  交通运输
 发布机构  景东县交运局  发布日期  2023-12-07
 名称  招标公告:景东县锦屏镇山冲村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文  号   主 题 词 
 文  号   主题分类   失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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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景东县锦屏镇山冲村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编号:普洱【浩宇】2023-04-05号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为景东县锦屏镇山冲村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项目,已由景东彝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景东县锦屏镇山冲村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景发改〔2023〕20号批准建设,施工图审查通过景交复〔2023〕11号景东彝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关于景东县锦屏镇山冲村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项目——大树丫口至文果河公路改建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资金来源:上海市对口支援资金480万元,其他资金69.42万元招标人为景东彝族自治县锦屏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普洱市浩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施工经验丰富及信誉良好的施工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建设地点:景东县锦屏镇山冲村。

2.2. 合同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施工合同段

2.3. 建设规模与内容:1.实施灵芝基地旅游道路改扩建及硬化2.6公里11000平方米,垫层10厘米,水泥混凝土路面20厘米,路基宽5.5m,路面宽4.5m;M7.5浆砌石挡土墙1630立方米、波形护栏安装400米、水泥预制管涵洞5座及板梁式桥1座等附属工程。2.实施灵芝基地旅游步行道路硬化220米、塑木步道110米、群众休息亭1座、生态停车场、公厕等。3.人居环境提升改造,结合绿美村庄行动,实施村内两污治理排污沟改造及部分串户路硬化、安装太阳能路灯60盏、垃圾分类收集箱6个等。

2.4.招标范围:景东县锦屏镇山冲村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项目施工图所含工程内容。

2.5.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贰级)企业必须达到三级及以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必须达到二级及以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应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中,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应具备公路工程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项目经理取得公路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同时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 投标人不曾受到处于有效期内的部级或工程所在地省市级“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

3.5.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

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4190800分至202304241800分前,进入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后选择至普洱市,凭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并打印报名回执,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各投标人应自行到工地现场踏勘。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05110900

6.3. 网上递交:凭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申请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开标时不能正常解锁电子投标文件的,除软件原因外,视为未正常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7.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投标单位无需参加现场开标,投标单位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工作,如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成功完成网上远程解密的,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若未在签名确认时间内完成签名确认的,则视为对本次开标无异议。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景东彝族自治县锦屏镇人民政府

地址:景东彝族自治县锦屏镇玉屏路109号

邮政编码:676299

联系人:李工

电话:13987959673


招标代理机构:普洱市浩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普洱市思茅区龙生路82号颐景园1幢2单元8楼

邮政编码:665000

联系人:陈工

电话:15912975588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