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范围
(一)在云南省内注册登记的国三、国四排放标准营运货车报废更新。
(二)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提前报废并更新购置国六排放标准货车或新能源货车,仅新购符合条件的新能源货车,按照报废车辆类型、提前报废时间和新购置车辆动力类型等,实施差别化补贴标准。
(三)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其中已获得中央其他资金渠道支持的车辆,不纳入本次补贴资金支持范围。
二、补贴标准
(一)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补贴标准如下:
1.车辆类型:
(1)中型。提前报废时间满1年(含)不足2年,1.0万元/ 辆;满2年(含)不足4年1.8(万元/辆);满4年(含)以上2.5(万元/辆)。
(2)重型。满1年(含)不足2年 1.2(万元/辆);满2年(含)不足4年3.5(万元/辆);满4年(含)以上4.5(万元/辆)。
(二)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并新购营运货车补贴标准计算方法如下:
1.报废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货车补贴=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补贴+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货车补贴。
2.报废并新购新能源货车补贴=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补贴+新购新能源营运货车补贴。
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货车或新能源营运货车补贴标准如下:
车辆类型
中型:(1)新购国六标准营运货车补贴标准2.5万元/辆;(2)新购新能源营运货车补贴标准3.5万元/辆。
重型:(1)2轴:新购国六标准营运货车补贴标准4.0万元/辆;新购新能源营运货车补贴标准7.0万元/辆。(2)3轴新购国六标准营运货车补贴标准5.5万元/辆;新购新能源营运货车补贴标准8.5万元/辆。(3)4轴及以上新购国六标准营运货车补贴标准6.5万元/辆;新购新能源营运货车补贴标准9.5万元/辆。
其中,报废老旧营运货车提前报废时间不足1年的,可以申请新购营运货车补贴。
(三)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补贴标准为3.5万元/辆。
三、补贴期限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报废货车《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日期、新购置货车《机动车行驶证》注册登记日期和《道路运输证》发放日期均应在政策实施期内)。
四、申请途径
拟申请补贴资金的申请人(营运货车所有人),应在完成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新车落户等程序后,进行线下申请: (一)到所在地州(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进行线下申请。 (二)先通过“云南交通车补补”微信小程序提交申请材料,之后携带申请材料原件到属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进行线下申请。
五、申请材料
(一)申请老旧营运货车报废补贴资金的,提交《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道路运输证》(或《道路运输证》注销证明),以及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
(二)申请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的,提交报废车辆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道路运输证》(或《道路运输证》注销证明),新购置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以及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
(三)申请新购置车辆补贴资金的,提交《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以及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
六、审核期限
申请人向所在州(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后,将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或反馈审核结果。补贴发放
省交通运输厅收到州(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上报的审核意见及资金申请后,于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兑付至申请人银行账户。温馨提示:补贴资金先报先得,具体办理及流程可联系省交通运输厅及辖区州(市)交通运输部门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