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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东县2023年度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分配兑付方案》政策解读
2024-12-06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110014/20251209-00001  公开目录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景东县交运局  发布日期  2024-12-06
 名称  《景东县2023年度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分配兑付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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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东县2023年度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分配兑付方案》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南省交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23年度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的通知》(云财建〔2024171号)、《普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23年度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分配方案的请示》(普交发〔2024119号)及市政府批示。下达2023年度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

二、制订依据

按《云南省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管理办法》、《云南省十四五发城市交等相关规时期农村道路客时期农村道路客运城市交通发展工作绩效考核办法》,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的《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和省人民政府印发的《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案消费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等。

三、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紧扣国家及省、市交通运输发展战略部署,坚持科学规范、突出重点、绩效优先、公开透明原则,以保障农村群众便捷出行、推动城市交通绿色升级为核心目标,精准分配兑付补贴奖励资金。重点聚焦农村客运运营保障、城市交通新能源推广、交通设施提质改造等关键领域,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激励引导作用,助力景东县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促进农村客运与城市公共交通行业健康稳定高质量发展。

四、内容设置(补贴范围与分配原则)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统筹用好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其中,交通发展奖励资金(费改税部分)对用油单位的2023年度成品油价格改革进行补贴;油价补贴资金统筹部分用于支持公共交通发展;交通发展奖励资金(涨价部分)用于城市发展奖励资金(新能源出租、公交)、农村道路客运补贴(农村客运公交化运营改造补贴、农村道路客运正常运行监测系统补贴、农村客货邮融合)、农村水运客运补贴。

(一)补贴范围

覆盖景东县三大交通运输领域,实现城乡交通补贴全覆盖:

1.城市出租车行业:包括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及实际用油巡游出租汽车;

2.农村道路客运行业:涵盖农村道路客运用油车辆、公交化运营线路及相关配套服务项目;

3. 农村水路客运行业:涉及农村水路客运船舶及水上安全巡航相关工作。

(二)分配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核心原则,统筹兼顾行业发展需求与资金使用效益,具体分配导向如下:

1. 费改税部分资金:定向补贴用油运输主体2023年度成品油价格改革成本,减轻燃油成本压力;

2. 涨价部分资金:重点向新能源交通推广、农村客运提质升级、水上安全保障等领域倾斜,助力城乡交通绿色化、一体化发展。

四、重点内容解读(资金分配与使用方向)

《方案》按分领域、定标准、明主体思路,明确三大领域资金具体分配方法,确保资金精准落地:

(一)城市出租车领域:聚焦新能源推广与燃油成本补贴

总补贴资金52.1822万元,覆盖全县70辆巡游出租汽车,分两类资金精准支持:

1.新能源出租车补贴(43.4468万元):新能源推广应用补贴23.4468万元:补贴52辆存量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每辆补贴4509元,激励新能源车辆持续运营;新增/更新一次性奖励20万元:补贴202371日后更新、新增的20辆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每辆奖励1万元,加快城市出租车绿色转型。


2.用油出租车燃油补贴(8.7354万元):补贴18辆实际用油巡游出租汽车,每辆补贴4853元,直接缓解燃油运营成本压力。

(二)农村水路客运领域:保障运营稳定与水上安全

总补贴资金24.376万元,兼顾船舶运营保障与安全监管能力提升:

1. 船舶油价补贴(15.576万元):针对48艘农村水路客运船舶,按102.875/kW的标准,根据船舶功率精准分配,保障农村水路客运正常运营;

2. 水上安全巡航补贴(8.8万元):专项用于农村水路定点巡航监控设备安装及监管船艇维修,提升农村水路客运安全监管水平。

(三)农村道路客运领域:推动提质升级与融合发展

总补贴资金230万元,重点支持运营保障、服务升级与产业融合,是本次资金分配的核心领域:

1.用油车辆油价补贴(121.004万元):定向补贴1692023年农村道路客运实际用油车辆,直接降低燃油运营成本,稳定农村客运线路;

2.运营监测系统补贴(4万元):由云南金孔雀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景东运输分公司、景东彝族自治县公交运输有限公司,按实际用油量及车辆运营情况分配使用,提升农村客运运营监管效率;

3.客货邮融合发展补贴(30万元):兑付给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景东县分公司,用于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示范乡(镇)及标准示范村创建,可覆盖场地租赁、改造、设施购置及营运补贴等支出,资金使用需经县交通运输局审核,助力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建设;

4.公交化运营改造补贴(75万元):按每条线路补助两年、每年25万元标准,由景东彝族自治县公交运输有限公司用于3条线路改造。因线路改造重合,调整25万元补贴至景东至龙街客运线路,避免资金重复使用,推动农村客运服务提质增效。

五、兑付时限与保障要求

)兑付时限

各运输企业需在相关资金到账后,第一时间完成兑付名单核实与公示工作,并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驾驶员、车主的资金兑付,确保政策红利快速直达受益主体,切实发挥资金即时保障作用。

)保障要求

1. 公开透明:严格落实兑付名单公示要求,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保障受益主体知情权;

2. 精准高效:企业需精准核对兑付对象信息,确保资金足额、及时发放,杜绝错发、漏发;

3. 规范监管:对客货邮融合发展等专项补贴资金,通过签订使用协议明确审核要求,全程监管资金使用方向,确保专款专用、效益最大化。

                                                     景东彝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2024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