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景东彝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 |
|
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办规〔2019〕5号)及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的相关工作要求,为做好2025年公路建设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经研究,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检查任务 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公正、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做到监督检查常态化,营造良好的公路建设市场环境,优化营商环境,加快信用体系建设,提升监管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减轻企业负担。 二、抽查时间 2025年10月10日—2025年11月20日 三、抽查范围 (一)抽查对象: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及从业单位。主要抽查2025年1月 1日—11月20日在景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交易的公路工程项目。 (二)抽查比例:检查对象比例不低于项目总数的10%。 四、检查内容及要求 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建设程序执行、招标投标管理、信用监管、合同履约管理检查。按照职能分工,进一步规范公路建设市场工作,不断提高监管效能,切实为全县实现公路建设市场健康发展奠定基础。 招标投标管理具体抽查内容 (一)在我县范围内实施的依法必须招标投标的公路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包括行为主体是否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重点检查招标组织程序中招标文件的编制、招标公告发布、资格审查、开标、评标、定标、异议答复、中标候选人公示和中标结果公开、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等关键环节;招标代理机构的代理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与中标人是否按规定签订合同。 (二)对照《云南省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中明确的18类重点问题及《关于印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清除隐性壁垒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中明确的26类重点问题进行排查。 (三)项目履约情况。对我县范围内正在建设的公路工程项目的履约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等相关情形。 五、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第五十九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条;《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九条;《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第三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条;《公路建设市场督查工作规则》第十条。 六、抽查方式及程序 (一)抽查方式 通过随机抽取方式,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中抽取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和检查对象进行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实施检查时,可以依法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调查有关情况。鼓励开展联合抽查,对同一个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由多个行政执法部门一次性联合完成,避免重复执法。 (二)提供检查数据 景东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提供检查公路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三)结果判定 1.经现场检查核实,未发现单位(企业)存在违法违规的,检查结果判定为正常。 2.经现场检查核实,发现单位(企业)存在违规的,由交通运输局责令其限期整改,重大违法行为上报上级部门审定。 (四)结果处理 1.抽查结果录入。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2025年11月18日前,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将抽查结果通过云南省“双随机、一公开”交通监管信息系统及景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 2.检查中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的,按照“谁主管、谁监管、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的衔接。对排查和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并限期整改,做好监督跟踪,建立工作台账;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作出行政处罚,对涉嫌犯罪的问题线索及时向相关部门移送,对典型案件进行集中曝光。 七、工作要求 (一)建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是进一步加强公路建设市场管理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的重要手段。单位各股室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按照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抽查任务。 (二)严格纪律,依法履职。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中要严格工作要求,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有关廉政纪律。 景东彝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8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