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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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东彝族自治县公安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6-01-13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110040/20260113-00001  公开目录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机构  景东县公安局  发布日期  2026-01-13
 名称  景东彝族自治县公安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  号   主 题 词 
 文  号   主题分类   失效日期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公开范围   主 题 词 
 著录日期   生效日期 
景东彝族自治县公安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和《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公布《景东彝族自治县公安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511日至2025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景东彝族自治县公安局(以下简称县公安局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聚焦公安中心工作,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提升公开质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县公安局及时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更新机构职能信息,坚持“法定事项主动公开”原则,围绕治安管理、工作动态、财政信息等涉及群众切实利益及需社会广泛知晓的内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2025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62条,通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发布政府信息59条,其中,政策文件0条、工作动态18条、治安管理6条。通过运维的3个新媒体平台发布原创和转发图文、视频信息共2003条,其中原创711条。

(二)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高效办理依申请公开。2025年,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按申请渠道,省平台系统1件、邮寄2件、当面申请0件;按申请对象,外地群众2件(律师代理)、外地大学生1件;按申请内容,行政处罚决定书(复印件)2件、人口数据1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和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组织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会议2次,传达学习市级、县级政务公开相关会议精神,参与现场业务培训会议2次,有效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队伍思想建设,提升工作队伍的专业素养,强化责任担当。严格落实“三审三校”信息发布审核流程(起草人初审、部门负责人复审、办公室终审),确保公开信息准确、及时、安全,全年未发生失泄密事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按照上级相关部门要求完成“景东警方政务新媒体账号整合,不断强化账号维护更新,定期维护更新政府网站部门栏目,规范运行、管理,全年无安全泄密事故及使用问题发生。持续推动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与110报警服务台高效对接联动工作,进一步提升了联动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水平。2025年,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转110报警平台6件,110报警平台转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21件。严格规范开展办理答复工作,共受理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转办件230件,较2024年下降22.30%,经全流程闭环办理,按期办结率100%,超期办结0件,超期未办结0件。

(五)监督保障。构建主要领带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人员直接抓的工作机制,形成有制度、有专人、有考核的工作格局。自觉接受上级部门监督,严格落实自我监督,对上年度考核发现问题进行深入查摆、及时整改,对上级部门日常巡检反馈问题立行立改。2025年度县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自觉接受工作考核评价与社会公众评议,严格遵守政务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全年未出现违规违纪行为及不良影响事件。强化监督考核导向,压实工作责任,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相关事件及结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86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9446

行政强制

449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85.02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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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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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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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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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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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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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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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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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主要问题:一是工作人员对相关文件精神及法律法规学习不够,工作积极性、主动性还有待加强;二是栏目动态更新频次不均,部分信息存在发布间隔时间略长或者集中发布现象。

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积极参加上级举办的信息公开相关专题培训,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研读文件精神,加强学习借鉴,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二是压实管理责任。强化动态更新与常态化核查,确保栏目内容鲜活有效,切实以严要求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无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情况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如有疑问,请与景东彝族自治县公安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景东彝族自治县景川南路县公安局5楼;邮编:676299;电话:0879-6221154;电子邮箱:jdxgajb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