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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景东彝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锦屏镇新民村农业产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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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东彝族自治县锦屏镇人民政府: 你镇报来的《景东彝族自治县锦屏镇人民政府关于审批锦屏镇新民村农业产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锦政请〔2025〕6号)收悉。为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以绿色发展为主,聚焦产业培育、品质提升、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有效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助推乡村振兴。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锦屏镇新民村农业产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锦屏镇新民村。 三、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四、项目建设单位:景东彝族自治县锦屏镇人民政府。 五、项目负责人:王云(景东彝族自治县锦屏镇人民政府镇长)。 六、项目建设期限:8个月(2025年5月-12月)。 七、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1.产业道路提升改造5200米,包括裁弯改直、路面扩宽、配套排水沟渠、C30混凝土路面等,村民生产生活步道建设800 米,村民生产生活跨水便民桥一座维护。 2.建设灌溉沟渠3500米。 3.晒场及配套设施建设500平方米。 八、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700万元;资金来源为上海帮扶资金。 九、项目代码:2505-530823-04-05-482273。 十、招标方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及相关规定核准。 十一、效益分析: (一)调节经济结构,促进景东县经济增长。本项目能够优化景东县锦屏镇农业产业发展格局,加强在区域经济的竞争力,形成特色农业产业体系,促进产业融合发展,加速景东县新民村经济快速增长。项目建设将有效带动当地农业的发展;同时提升乡村品牌,促进招商引资;项目的有效实施也将推动新民村乡村振兴进程,促进土地高效利用、文化旅游、服务业及加工业等各行各业的发展。项目的开展将大大促进锦屏镇休闲农业、观光农业、文化旅游等产业的发展。 (二)扩大就业机会,增加农户收入。本项目是可为当地居民创造诸多的就业机会,使当地居民参与到相关产业建设中来,对于实现社会就业的贡献力是非常明显的。项目建成后,随着农业产业发展扩大,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加快锦屏镇农业产业发展,需要大量的人员参与建设,促进当地居民就业,直接带动地方经济的发展,提高地方财政收入。 本项目建成后,将能够带动周边产业不断发展,除少数技术人才外,将招纳当地百姓参与项目的运行及管理工作,创造30个就业岗位,吸纳乡村人员就业,加上项目区带动起来的加工、销售、运输等相关产业,将有效增加景东县劳动就业面。 (三)联农带农:推动农业发展的创新模式。项目建成后,实施产业帮扶项目联农带农富农机制,同时促进企业及合作社与农户建立经营合作关系,预计可带动80户农户发展蚕桑、蔬菜、经济林果等产业,确保资金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持续推进乡村振兴中持续发挥作用。 请项目建设单位加紧下一步初步设计工作,并严格遵循基本建设程序报批,严格项目管理,加快项目建设。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景东彝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5月2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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