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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景东彝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锦屏镇新民村农文旅融合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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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东彝族自治县锦屏镇人民政府: 你镇报来的《景东彝族自治县锦屏镇人民政府关于审批锦屏镇新民村农文旅融合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锦政请〔2025〕7号)收悉。为加快农文旅产业融合发展,依托无量山著名地理地标和菊河特色自然资源的优势,引入运动健康业态、潮流度假业态、文化展示业态、在地农特产品培育加工销售业态等新兴业态,拓展升级景东旅游格局,打造滇西南知名健康度假目的地。为当地百姓解决就近就地就业、创业机会,带动项目区周边镇村群众通过旅游业态运营、农特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等方式增收,实现农文旅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有力助推乡村振兴。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锦屏镇新民村农文旅融合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锦屏镇新民村。 三、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四、项目建设单位:景东彝族自治县锦屏镇人民政府。 五、项目负责人:王云(景东彝族自治县锦屏镇人民政府镇长)。 六、项目建设期限:8个月(2025年5月-12月)。 七、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1.新建钢结构厂房1000平方米,用于特色手工艺品加工展示区(含手工艺人工作坊、手工艺品展示、互动体验区及展销集市等)桑蚕、核桃产品集散仓库及展销中心。 2.场地平整及配套设施建设,桑蚕、核桃、在地药材产业示范区场地平整4500平方米、污水管网铺设800米。 3.森林营地基础设施建设,场地硬化920平方米;营地连接步道1100米;营地埋石混凝土建设1090立方米;仓储用房建设300平方米;管理用房建设150平方米。 4.电、水、公厕等配套设施建设,新建变压器2台、输电线路1200米,维护饮用水管道2600米,新建公共厕所2座;化粪池建设50立方米。 八、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780万元;资金来源为上海帮扶资金。 九、项目代码:2505-530823-04-05-401172。 十、招标方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及相关规定核准。 十一、效益分析: 1.调节经济结构,促进普洱市经济增长。本项目能够优化普洱市产业发展格局,加强在区域经济的竞争力,形成特色产业体系,促进农文旅产业融合发展,加速普洱市经济快速增长。项目建设将有效带动旅游行业的发展;同时提升乡村旅游品牌,促进招商引资;项目的有效实施也将推动锦屏镇乡村振兴进程,促进土地开发、文化旅游、服务业及加工业等各行各业的发展。项目的运营将打造新民村商业综合体项目,大大促进锦屏镇休闲农业、观光农业、文化旅游等产业的发展。 2.扩大就业机会,增加农户收入。项目的运营将打造新民村商业综合体项目,大大促进锦屏镇休闲农业、观光农业、文化旅游等产业的发展。本项目建成后,将能够带动周边产业不断发展,除少数技术人才外,将招纳当地百姓参与项目的运行及管理工作,创造30个就业岗位,吸纳乡村人员就业。 3.联农带农:推动农业发展的创新模式。该项目建成后,资产产权归村集体所有,收益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增加群众收入,壮大村集体经济。运营期内,直接从业人数130人,间接就业人数可达827人,其中监测户、脱贫户48户53人,预计村集体增加收入10万元以上。确保衔接资金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持续推进乡村振兴中持续发挥作用。 请项目建设单位加紧下一步初步设计工作,并严格遵循基本建设程序报批,严格项目管理,加快项目建设。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景东彝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5月2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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