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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东彝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转下达2026年以工代赈中央财政衔接推进 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提前批) 投资计划的通知
2025-12-11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110007/20251211-00001  公开目录  批准服务信息
 发布机构  景东县发改局  发布日期  2025-12-11
 名称  景东彝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转下达2026年以工代赈中央财政衔接推进 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提前批) 投资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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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东彝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转下达2026年以工代赈中央财政衔接推进 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提前批) 投资计划的通知 

安定镇、大街镇人民政府:

根据《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26年以工代赈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提前批)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区域2025546号)要求,现将2026年提前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计划下达你,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解下达

本批计划安排中央以工代赈资金702万元(发放劳务报酬327万元)

(一)实施范围。

以脱贫地区为重点的欠发达地区,重点向国家、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

(二)受益对象。当地农村劳动力,重点是脱贫人口、易返贫致贫监测对象和其他低收入人口。大力组织易地搬迁脱贫群众参与工程项目建设。

(三)建设领域。农村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包括小型农村生活基础设施、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农村水利基础设施等,特别是易地搬迁安置点配套公益性基础设施。农村小型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包括小型农牧产业基础设施等,特别是易地搬迁安置点后续产业基础设施。以工代赈中央资金用于支持项目建设和发放劳务报酬,不得用于建设楼堂馆所等主体建筑物,也不得用于购买大中型机械设备、交通工具、路灯、垃圾桶等资产,以及花草、树木、种苗仔畜、饲料、化肥等生产性物资。

(四)下达方式。按照先有群众、后有项目”“就业带着项目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此次下达的中央财政以工代赈投资计划为:1.景东县大街镇勺么村2026年以工代赈项目,总投资37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360万元,自筹资金18万元。建设内容:新开挖及改扩建勺么村麦地湾组、刀家组、大山组、何家组、菠萝林组等5个小组的机耕路15公里,并配套建设排水沟、涵管、挡土墙等附属设施。为体现以工代赈政策特点,群众参加以工代赈项目建设预计支付劳务报酬165万元,预计带动六类重点群体就业120人。2.景东县安定镇芹河村2026年以工代赈项目,总投资36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342万元,自筹资金18万元。建设内容:(1)改扩建芹河村大石头小组至青联村播所地小组道路4.5公里;(2)配套建设错车道、涵管、挡土墙等附属设施。为体现以工代赈政策特点,群众参加以工代赈项目建设预计支付劳务报酬162万元,预计带动六类重点群体就业134人。

二、组织实施

以落实组织群众务工、发放劳务报酬、提高就业技能等政策要求为重点,项目业主单位要以落实组织群众务工、发放劳务报酬、提高就业技能等政策要求为重点,压紧压实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项目所在村委会等主体的责任,确保以工代赈项目规范实施,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

(一)加强群众务工组织。项目业主单位和施工单位按照就地就近原则,广泛吸纳当地农村低收入群众参与工程项目建设,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组织当地群众务工的尽量不用专业施工队伍。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要与施工单位建立劳务信息沟通机制,根据项目用工需求做好当地农村劳动力的动员组织工作,为项目实施提供劳务保障。项目业主单位原则上应为项目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优先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其领办的合作社组织当地农村劳动力组建施工队伍,按照自建自管自营等方式实施项目,组织群众参与工程建设。

(二)严格劳务报酬发放。严格落实国家有关要求,确保以工代赈项目劳务报酬占中央资金比例达到40%以上。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及时足额向务工群众发放劳务报酬,规范劳务报酬发放台账,项目所在地村委会在村务公开栏对劳务报酬发放情况进行公示。监理单位要把群众务工、劳务报酬发放作为工程监理的重要内容,监督施工单位严格落实以工代赈政策要求和项目规范。在组织项目竣工验收时,要将施工单位劳务报酬支付标准、金额和劳务报酬发放台账、劳动力培训台账作为重要验收内容。项目开工后,每月由县发展和改革局进行劳务报酬发放情况抽查,每月随机抽查10人以上务工人员,并于次月8日前将抽查情况报市发展改革委备案。

(三)拓展多种赈济模式。要将以工代赈项目实施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紧密衔接,撬动地方财政以及财政涉农资金、就业专项资金等,在改善农业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发放劳务报酬等传统赈济模式的基础上,推广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劳务报酬发放+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设置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劳务报酬发放+就业技能培训+资产折股量化分红两类综合赈济模式,进一步延伸扩大就业容量,更好发挥的作用。

(四)强化工作调度和督促指导。要加强资金和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定期调度和实地指导,市级将适时对县(区)以工代赈工程实施、资金使用、务工组织、劳务报酬发放等情况开展核查。项目县按照招标投标法和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等有关规定,落实实施以工代赈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的相关要求,督促项目业主单位及时开工建设,年度内完成工程建设和验收工作。资金下达后,要强化监管,资金专款专用,根据工程建设进度会同县级财政部门及时足额拨付资金。市发展改革委建立负面清单,对未及时开工、资金拨付慢、工程建设进度严重滞后的项目县,将在一定时期和范围内不再受理其报送的投资申请。

你们严格按照《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的要求,抓紧组织项目实施,专款专用,切实加强管理,及时总结经验、妥善解决有关问题,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充分发挥项目效益。县发展改革局将定期调度和实地指导,适时对以工代赈工程实施、资金使用、务工组织、劳务报酬发放等情况开展核查


附件:1.普洱市2026年以工代赈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提前批)投资计划

       2.普洱市2026年以工代赈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提前批)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



景东彝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