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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景东县县域节水型社会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4-05-29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110001/20241230-00127  公开目录  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  景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4-05-29
 名称  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景东县县域节水型社会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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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景东县县域节水型社会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乡(镇)人民政府,县有关单位

现将《普洱市景东县县域节水型社会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529

(此件公开发布)

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县域节水型社会

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实施全面节约战略,推进国家节水行动,对标国家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要求,根据《云南省水利厅关于推进2023-2025年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云水资源〔20235号)《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24年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的通知》(云水资源〔202412号)和《普洱市水务局关于印发普洱市“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普水〔2022160号)等文件精神,为确保2024景东县完成节水型社会标准化建设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根据《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县域节水型社会标准化建设必备如下条件:一是制定县域节水型社会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明确标准化建设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二是评价年县域用水总量和强度符合控制指标要求;三是评价年县域江河取水量和地下水取水量符合控制指标要求;四是评价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长江经济带和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中央巡视、国家审计、媒体报道等未发现节水重大问题。

20248,根据评分方法,景东县总分达到85分以上。完善各项制度文件,严格落实节水评价制度,纳入计划用水管理的城镇非居民用水单位数量占应纳入计划用水管理的城镇非居民用水单位数量的比例达100%,农业灌溉用水计量率达60%以上,工业用水计量率达100%,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际面积占全县灌溉面积比例达到80%,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水费收缴率≥90%100%实节水“三同时”管理,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9%以内,节水型小区建设率达到15%以上,节水型企业建设率达到40%以上,节水型公共机构建设达到50%以上,再生水利用率≥15%

二、创建对象

景东县全域。

三、创建内容

(一)完善节水管理机构与机制

进一步完善节水管理机构,建立健全节水管理机制。成立景东县节水型社会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节水管理工作机制。牵头单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参与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水务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卫局、县统计局、生态环境局景东分局、县自然资源局、教育体育局、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融媒体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景东银拓管理有限公司供水分公司

(二)制度体系建设

1.强化用水定额。依据《云南省用水定额》2019年版经云水发〔2019122号发布,严格各行业用水定额管理,确保在水资源论证、节水评价、取水许可、计划用水、节水载体认定等工作中符合用水定额管理规定。(牵头单位:县水务局;参与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计划用水管理。在严格执行区域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和行业用水定额的基础上,进一步科学完善用水计划指标,完善用水计划下达程序,落实计划用水考核制度。扩大计划用水管理覆盖范围,对景东县管辖范围内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用水户以及公共供水管网中的用水大户全部实行计划用水管理。(牵头单位:县水务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参与单位:景东银拓管理有限公司供水分公司

3.完善建设项目节水“三同时”管理制度。根据本县实际,在市级节水“三同时”制度的基础上,出台相应文件,进一步明确节水“三同时”工作的适用范围、审核程序、节水设施的技术要求、节水评估报告内容等。加强节水“三同时”工作检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项目,限期整改;逐级理顺节水“三同时”管理制度,规划部门组织的新改、扩建项目的设计审查,住建部门组织的施工建设与验收等相关工作开展时均要考虑配套节水设施的同步审查、验收建立完善台账资料。(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参与单位:县水务局)

4.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81号)、《关于下达云南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2020年计划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20350号)、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调整普洱市2021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的通知》(普发改价费〔2021283号)等文件要求,有序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积极完成验收程序。(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参与单位:县水务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5.实行城镇居民生活阶梯水价制度。依据《景东彝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景东县城区实施阶梯水价和调整供水价格的批复》(发改〔201713号)执行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建立阶梯水价水费收取台账。(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参与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景东银拓管理有限公司供水分公司

6.推进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全面提升全农村供水保障水平,使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水费收缴率≥90%建立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台账。(牵头单位:县水务局;参与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7.落实非居民用水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依据《景东彝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景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景东彝族自治县建立健全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2019119号)全面推行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城镇节水减排,推进绿色发展。(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参与单位:县住建局)

8.水资源税(费)征缴。严格执行《云南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2021719日修订)和《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水利厅关于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的通知》(云价价格〔2011128号)的规定。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中,杜绝出现侵占、截留、挪用、坐收坐支等现象,做到应收尽收。按发改批准的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全部进行足额征收水资源费,建立水资源税(费)收取台账。(牵头单位:县水务局;参与单位:县财政局)

9.落实节水评价制度。景东县应下达关于落实节水评价制度的政策文件,严格落实节水评价制度,在水资源论证、相关规划编制等工作中应编制节水评价章节,开展并符合技术、管理要求的节水评价制度,上级部门水资源管理应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及通报。(牵头单位:县水务局)

(三)加强节水工程措施建设

1.完善农业节水灌溉工程监测计量体系。景东县现有的农业节水灌溉工程主要为以川河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等有序推进大中型、小型灌区计量设施建设和改造,完善农业灌溉用水监测计量体系,建立农业灌溉用水监测计量台账。(牵头单位:县水务局;参与单位: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2.完善工业用水监测计量体系。推动工业企业用水计量监测全覆盖,鼓励工业企业配全三级水计量设备,推广重点取用水企业水量在线采集、实时监测,对已建的离线计量取水口新增成套在线传输设备,无法满足水资源管理需求的取水计量监测设施进行整改,建立工业企业用水监测计量台账。(牵头单位: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参与单位:县水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景东银拓管理有限公司供水分公司

3.加强非常规水利用。将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提高再生水利用率,进一步强化配置手段、提高配置比例,完善激励政策、发挥市场作用,加快推进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以现有污水处理厂为基础,根据实际需要布局建设污水资源化利用设施,同时加快推进景东县乡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参与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4.实施城镇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老城区结合更新改造, 抓紧补齐供水管网短板,按需选择分区计量实施路线,建设分区计量工程,逐步实现供水管网的网格化、精细化管理,积极推进管网改造、供水管压力调控工程,减少给水工程输水环节跑、滴、漏、冒现象,把公共管网漏损率继续控制在9%以内。(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景东银拓管理有限公司供水分公司

(四)节水载体创建

1.节水型居民小区创建。20245月初,景东住建局联合水务局需下达节水型小区创建通知,确定节水型小区创建名单,明确创建工作责任,推动工作开展;按照下达计划,20245月底,各小区提交申报材料,落实创建工作,创建节水型居民小区主要任务包括健全内部节水机构、明确职责;建立健全节水规章制度;设计量系统,强用水计量统计;用水设施更新或节水技术改造;定期开展节水宣传活动;加强日常管理和节水基础工作;资料总结建档等7大方面。7月开展中期检查,8月完成创建验收的流程。景东县节水管理机构应制定完善的评估验收流程,按照节水型居民小区自查申报,景东县节水管理机构组织评估,居民小区按照创建目标,总得分不低于90分则创建成为节水型居民小区。评估合格后报县政府验收备案。依照统一完备的工作机制开展工作,保障节水型小区创建工作顺利完成。在创建工作的基础上,建立档案,形成卷宗。包括机构职责卷、规章制度卷、基础资料及台帐卷、节水宣传卷、工作总结卷。(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参与单位:县节水型社会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2.节水型企业创建。20245月初,景东工信局联合水务局需下达节水型企业创建通知,确定节水型企业创建名单,明确创建工作责任,推动工作开展。20245月底,各企业提交申报材料,落实创建工作。创建节水型企业主要任务包括健全内部节水机构、明确职责;建立健全节水规章制度;建设计量系统,加强用水计量统计;开展水平衡测试;用水设施更新或节水技术改造;定期开展节水宣传活动;加强日常管理和节水基础工作;资料总结建档等8大方面。按照年初下达计划,7月开展中期检查,8月完成创建验收的流程。景东县节水管理机构应制定完善的评估验收流程,按照节水型企业自查申报,景东县节水管理机构组织评估,评估合格后报县政府验收备案,备案后命名的程序进行。依照统一完备的工作机制开展工作,保障节水型企业创建工作顺利完成。在创建工作的基础上,建立档案,形成卷宗。包括机构职责卷、 规章制度卷、水平衡测试卷、基础资料及台帐卷、节水宣传卷、工作总结卷。(牵头单位: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参与单位:县节水型社会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3.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根据《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党政机关节水型单位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东县党政机关节水型单位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景政办发〔2021156文件精神,有关单位积极开展了节水工作。经各单位自查自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组织县水务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按照《云南省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标准》开展抽查核查,经验收评定,共有53家单位创建完成,于202211月正式下达文件确定为县级党政机关节水型单位,本次创建需相关单位依据《云南省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标准》(云水资源201738)评分规则,规范创建申报材料,完善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台账。(牵头单位: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参与单位:县节水型社会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4.节水型灌区创建

依据《云南省水利厅办公室转发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节水型灌区创建工作文件的通知2021-514》,节水型灌区的创建,由县水务局组织实施并负责申报,省水利厅组织评审。具体程序如下:

1)申报。灌区向县、市水务局逐级申报。

2)初审。由县水务局组织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打分。对初评分在 90 分以上(含 90 分)的,由市水务局复核后提出意见,并将有关创建材料报送省水利厅。

3)评审。省水利厅对市水务局报送的灌区组织评审,符合节水型灌区标准的,在省水利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确认并报送水利部。

(牵头单位:县水务局

(五)推广使用节水器具

一是要严把增量,市场监管局联合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从源头上杜绝淘汰型用水器具的销售;二是存量的消减,定期对企业、学校、老旧居民小区开展巡查检查,特别是集中浴室、学生宿舍洗漱间、公共卫生间、食堂等用水量大的场所要重点进行排查,宾馆、饭店、医院等用水量较大的公共建筑要推广采用淋浴器限流装置,计量器具配备率及节水型器具安装率均要达到100%,同时要建立生活节水器具使用台账;三是要制定整改方案,筹备资金,逐一落实。(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水务局;参与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

(六)开展节水宣传活动

发挥各类媒体的宣传和舆论监督作用,大力开展节水宣传,广泛宣传有关节水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借鉴临近已创成地区创建工作经验做法,加大培训和宣传教育力度,推动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全面开展。通过“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和“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微信、微博、公交车、公交车站、出租车、电子屏、户外广告、工地围挡等各种媒介,面向社会公众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节水宣传和水文化传播活动,定期举办大型群众性节水活动,倡导节水生活方式,增强珍惜水、爱护水的道德风尚和自我约束意识。组建节水宣传志愿者,深入机关、社区、学校、企业等开展节水宣传活动,加强学校在校学生的节水意识教育,使中小学生从小养成爱惜水、节约水、保护水的行为习惯,树立节约用水光荣的风尚。提高全社会的水资源忧患意识和节约意识,形成人人参与的县域节水型社会标准化建设氛围。(牵头单位: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水务局、县教育体育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融媒中心参与单位:县节水型社会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创建标准

节水型社会创建及评价根据《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开展,按满分100分计。结果评价分为:85分以上。

实施步骤

(一)宣传启动阶段(2024年4月-5月)

宣传启动阶段为(20244~20245月),主要任务是组织机构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目标确定、工作任务分解、节水工程实施等。

宣传启动阶段编制完成《景东县节水型社会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并由领导小组根据节水型社会建设的主要目标、主要任务、工作重点,落实保障措施,分解落实各级各部门节水工作年度目标任务和责任。各级各部门按照目标任务安排部署工作。

宣传启动阶段(20244-20245)主要工作任务:

1.成立景东县节水型社会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构,并建立相应工作制度;

2.编制《景东县节水型社会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

3.制定分解考核内容,确定各单位负责人;

4.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及建立相关台账

5.制定并组织实施相关节水政策及节水管理办法;

6.全面开展节水型社会的宣传教育工作;

7.启动工业用水计量设施相关工程项目建设。

8.开展节水型企业、小区、灌区初步创建工作。

(二)全面推进阶段(2024年6月-7月)

全面推进阶段(20246~20247月),制定完善节水规章,强化节水基础管理工作,各责任单位根据责任目标,负责组织实施。全面普及节水器具,完成节水型社会标准化建设全部工程项目。持续开展节水型企业、小区灌区的创建工作。

全面推进阶段(20246-20247月)主要工作任务:

1.完成工业用水计量设施建设和改造项目,提升水资源计量监控能力;

2.持续开展并完成节水型企业、小区的节水技术改造工作

3.开展专项检查,全面推广应用先进的节水器具,组织开展宣传推广培训活动

4.组织实施各项节水管理制度;

5.收集整理2023年度相关项目节水评价、计划用水、定额用水管理、水价机制、节水“三同时”管理等台账资料

6.加强非常规水源配置利用,并建立非常规水应用情况相关台账资料。

7.完成节水型社会建设宣传片拍摄工作。

(三)自评验收及申报阶段(2024年8月)

自评验收及申报阶段(20248月)。根据《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开展 2024年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的通知》(云水资源〔202412号)要求,景东县要在 20248月底前完成自评验收及申报工作。

自评及验收阶段主要工作内容为:

1.对节水型社会标准化建设工作进行总结,对创建成果进行自我评价与初步验收;

2.完成验收资料整编工作;

3.接受检查验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节水型社会创建是贯彻落实节水优先方针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创建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节水型社会创建工作。

(二)加大投入力度。节水型社会建设是社会性、公益性的基础建设工作,在节水型社会建设过程中,县级财政部门要保障中央水利发展资金节水资金专款专用、高效使用对创建行动给予必要的资金保障,确保全县创建目标的顺利完成。

(三)加强宣传引导。发挥各类媒体的宣传和舆论监督作用,大力开展节水宣传,广泛宣传节水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借鉴市内已达标创建县区工作经验做法,加大培训和宣传教育力度,推动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全面开展。


附件:1.节水型社会评价赋分表

2.节水型居民小区创建目标表

3.节水型企业评价标准体系

4.云南省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标准

5.云南省节水型灌区评价标准



附件1

节水型社会评价赋分表


序号

评价类别

评价内容

评分标准

分数

1

用水定额管理

严格各行业用水定额管理,强化定额使用

在水资源论证、节水评价、取水许可、计划用水、节水载体认定等工作中符合用水定额管理规定的,得8分;发现(指在复核评估、评价年监督检查中发现,下同)一例不符合用水定额管理规定的,扣1分,扣完为止

8

2

计划用水管理

严格计划用水管理,推动计划用水管理全覆盖

纳入计划用水管理的用水单位数量占应纳入计划用水管理的用水单位数量比例达到100%,得8分;每低2%,扣1分,扣完为止;发现一例计划用水管理不规范的,扣1分,扣完为止

8

3

用水

计量

完善农业灌溉用水监测计量体系

北方地区:农业灌溉用水计量率≥80%,得4分;每低3%,扣1分,扣完为止;

南方地区:农业灌溉用水计量率≥60%,得4分;每低3%,扣1分,扣完为止;

发现大中型灌区渠首和干支渠口门没有实现取水计量的,每处灌区扣1分,扣完为止;

发现有5万亩以上的大中型灌区渠首取水口未实现在线计量的,每处灌区扣1分,扣完为止

4

完善工业用水监测计量体系

工业用水计量率为100%,得4分;每低2%,扣1分,扣完为止;

发现一例工业用水计量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

发现有国家、省、市三级重点监控工业企业用水户用水计量率未达到100%的,本项不得分。

4

4

水价

机制

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和农业用水精准补贴机制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际实施面积占全县灌溉面积比例达到80%的,得2分;每低1%,扣0.1分,扣完为止;

印发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办法的,得1分;

财政落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资金的,得1

4

实行城镇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

实行城镇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制度,得4分;

发现一例制度未有效落实的,扣1分,扣完为止

4

推进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

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水费收缴率≥90%,得4分;每低1%,扣0.2分,扣完为止

4

实行非居民用水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实行非居民用水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得4分;

发现一例制度未有效落实的,扣1分,扣完为止

4

水资源税(费)征缴

按标准足额征缴水资源税(费),得4分;

发现一例未足额征缴,且未采取催缴措施的,扣1分,扣完为止

4

5

节水

评价

节水评价制度落实情况

严格落实节水评价制度,得6分;

发现一例在水资源论证、相关规划编制等工作中节水评价应开展未开展或不符合技术、管理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

6

6

节水三同时管理

新(改、扩)建建设项目执行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制度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全部执行节水三同时管理制度,得6分;

发现一例未落实节水三同时管理制度的,扣1分,扣完为止

6

7

节水载体建设

推进节水型灌区建设

通过省级复核确认的大中型节水型灌区面积占全县灌溉面积70%以上,得3分;占60%—70%(含)得2分;占50%—60%(含)得1分。其中,一个以上大中型节水型灌区通过水利部复核确认的,加1

4

推进节水型企业建设

北方地区:重点用水行业节水型企业建成率≥50%,得4分;每低2%,扣1分,扣完为止;

南方地区:重点用水行业节水型企业建成率≥40%,得4分;每低2%,扣1分,扣完为止;

发现一例节水型企业建设不规范,未达到节水型企业相关标准的,扣1分,扣完为止。

4

推进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

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成率[11]≥50%,得4分;每低2%,扣1分,扣完为止;

发现一例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不规范,未达到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相关标准的,扣1分,扣完为止

4

推进节水型居民小区建设

北方地区:节水型居民小区建成率≥20%,得6分;每低1%,扣2分,扣完为止。

南方地区:节水型居民小区建成率≥15%,得6分;每低1%,扣2分,扣完为止。

4

8

供水管网漏损控制

公共供水管网

漏损率

按《城镇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CJJ92规定核算后的漏损率≤9%,得8分;每高1%,扣1分,扣完为止

8

9

生活节水器具推广

全面推动公共场所、居民家庭使用生活节水器具,强化水效标识管理

公共场所和新建小区居民家庭全部采用节水器具,得6分;

发现一例不符合节水标准或不符合水效标识管理规定的,扣1分,扣完为止

6

10

非常规水源利用

加强非常规水源配置利用

对具备非常规水源利用条件的用水户,在下达用水计划时配置非常规水源的,得2分;

发现一例应配置而未配置的,扣1分,扣完为止

2

再生水利用率[16]

北方地区:再生水利用率≥20%,得6分,每低1%,扣1分,扣完为止;

南方地区:再生水利用率≥15%,得6分,每低1%,扣1分,扣完为止

6

11

节水

宣传

开展节水宣传教育活动

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城市节水宣传周开展节水宣传活动,得3分;

开展节水宣传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等活动,每做一项得1分,最多得3

6

12

加分项

节水激励政策

本级人民政府对节水项目建设、节水科技创新、节水技术推广应用、节水产业发展等出台补贴或其他激励政策,加2

2

节水示范引领

县域内有企业、公共机构、产品、灌区被评为国家级水效领跑者的,加2分;被评为省级水效领跑者或省级节水标杆的,每个加1分;本项最多加2

2

合同节水管理

每实施一个合同节水管理项目加1分,本项最多加3

3

水权市场化交易

每实施一笔水权市场化交易加1分,本项最多加3

3










附件2

节水型居民小区创建目标表

目标

指标

目标值(考核要求)

分值






技术目标

居民人均月用水量

人均月用水量不高于省级居民用水定额标准的,得10分;每高于省级用水定额标准5%,扣1分,扣完为止

10

家庭用水计量率

家庭用水计量率为100%,得10分;每低5%,扣1分,扣完为止。验收时,采用随机抽查方法,抽查户数不少于20户。


10

家庭节水器具普及率

节水器具普及率为100%,得10分;每低5%,扣1分,扣完为止。

10

公共用水计量率

公共用水计量率根据小区内全部公共用水设施计量情况计算, 计量率为100%,得10分;每低5%,扣1分,扣完为止。


10

公共用水设施漏水率

公共用水设施漏水率为0,得10分;每高5%,扣2分,扣完为止。

10














管理目标





公众参与

1.公共场所设置节水宣传标语、宣传栏或板报等,得3分。

2.公共用水设施旁张贴节水宣传标志得3分;发现一处无节水标志的,扣1分,扣完为止。

3.物业公司年均开展节水宣传3次以上,居民节水意识强,得3分;宣传活动少1次扣1分,扣完为止。

4.设立浪费用水举报电话或其它举报方式,得3分;电话设在物业管理处,物业负责处理举报问题并做相关记录,得3分。





15




用水管理

1.专人专岗负责小区供水、节水管理,得3分。

2.制定节水工作计划、节水宣传制度、用水管理制度,得3分,缺一项扣1分。

3.建立管网设备维护、检修制度,得2分,维护、检修原始记录完善,得2分。

4.用水统计数据清楚完整,建立居民用水统计台账,得2分。

5.商业用水单独计量,实行分类管理,得3分。




15





设施管理

1.供水管道、排水管道、用水设施和计量设施分布图完整齐全,得4分,缺一项扣1分。

2.公共场所用水设施展开例行检查,无跑冒滴漏得6分,发现一处问题扣1分,扣完为止。

3.公共场所用水设施开展排查,定期对节水设施(器具)进行维护,全部采用节水设施,得3分;节水设施(器具)维护良好,得2分。

4.绿化用水设施进行调查,全部采用喷灌、微灌等节水灌溉设施,得5分;发现1处非节水灌溉的,扣1分,扣完为止。






20



非常规水源利用(加分项)

1.建立再生水利用系统,并正常运行,得2分。

2.中央空调冷却水和景观水循环使用,得2分。

3.建有雨水集蓄工程,建有下凹式绿地,得2分。

4.人行道采用透水地面,得2分。;

5.绿化、景观水使用再生水、雨水,得2分。



10


附件3

节水型企业评价指标体系

一、节水型企业基本要求

序号

项 目

1

生活用水和生产用水分别计量付费


2

自制蒸汽单位应将供汽锅炉蒸汽冷凝水回收至锅炉水补水;外购蒸汽单位应当充分利用蒸汽冷凝水,严禁直接排放

3

工艺用水及直接冷却水不直排,应回用或重复利用

4

水计量器具的配备与管理符合GB 24789的要求(并附水计量器具规格型号清单)


5

按规定周期开展过水平衡测试或用水审计(水平衡测试报告书或用水审计报告应通过主管部门的专家评审文件或能够证明其效力的文件)

6

企业废水排放符合标准要求(并附地方环保证明或地方排污许可证)

7

不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水设备和器具

8

取用水手续齐全(并附批件复印件)

9

近三年无超计划超定额用水


10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时,节水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做到用水计划到位、节水目标到位、管水制度到位、节水措施到位(简称节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


二、节水型企业管理指标及要求(60分)

序号

评价指标

评价内容

评价方法

评分

1

管理制度

有科学合理的节约用水管理网络和岗位责任制

查阅文件、网络图和工作记录

4

制定节水规划和用水计划

查阅有关文件和记录

4

有健全的节水统计制度,应定期向相关管理部门报送节水统计报表

查阅有关资料

4

2

管理机构和人员

有主要领导负责用水、节水工作

查阅有关文件及会议记录

4

有用水、节水管理部门和专(兼)职用水、节水管理人员

查阅企业文件

4

3

管网(设备)管理

有详细的供水管网图、排水管网图和计量网络图

查阅图纸及查看现场

5

有日常巡查和保修检修制度,定期对管道和设备进行

检修

查阅巡查记录和落实情况

3

4

水计量管理


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完整规范并定期进行分析

查阅台账和分析报告,核实数据

4


内部实行定额管理,节奖超罚

查阅定额管理节奖超罚文件和资料

4

5

水平衡测试


按规定周期进行水平衡测试

查阅水平衡测试报告书及有关文件

8

6

节水技术改造及投入

企业注重节水资金投入,每年列支一定资金用于节水工程建设、节水技术改造

查阅有关工作记录

4

使用节水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

节水设备管理好且运行正常

4

7

节水宣传

经常开展节水管理和培训、节水宣传教育、节水奖励

查看相关资料

4

职工有节水意识

询问职工节水常识

4


三、节水型企业技术指标及要

评价内容

技术指标

单位


取水

单位产品取水量

m³/单位产品

化学水制取系数

评价内容

技术指标

单位



重复利用

重复利用率

%

直接冷却水循环率

%

循环水浓缩倍数


——

蒸汽冷凝水回收率

%

蒸汽冷凝水回用率

%

废水回用率

%

用水漏损

用水综合漏失率

%


计量

水表计量率

%

水计量器具配备率

%


排水

单位产品排水量

m³/单位产品

达标排放率

%


非常规水源利用

非常规水源替代率

%

非常规水源利用率

%

注:“—”表示无量纲。


本行业的先进水平根据行业内用水效率和节水潜力等具体确定。



附件4

云南省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标准

一、节水技术标准(50分)


序号

指标

计算方法

评分规则

分值


1

水计量率

水计量器具计量水量

全年用水总量 ×100%

用水单位水计量率达到100%,次级用水单位水计量率达到95%,分别达到得10分。用水单位水计量率不达标不得分,次级用水单位水计 量率每低1%1分,直至扣完。


10

2

节水器具普及率

节水器具数量

总用水器具数量   ×100%

节水设备、器具数量占总用水设备、器具数量的比例,达到100%,8分,每低1%1分,直至扣完。

8




3

人均用水量

依据《云南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DB53/T168-201310城镇公共服务用水定额进行判定:

人均用水量≤0.9×定额值,得10分;

0.9×定额值<人均用水量定额值,得8分;

定额值<人均用水量≤1.1×定额值,得4

1.1×定额值<人均用水量≤1.2×定额值,得2分;

1.2×定额值<人均用水量,得0分。




10

4

用水器具漏失率

用水器具漏失率≤4%,8分,每高1%2分,直至扣完。

8

5

管网漏损率

管网漏损率≤6%,8分,每高1%2分,直至扣完。

8

6

中央空调冷却补水率

中央空调冷却补水率≤1%,3分,每高0.5%1分,直至扣完

无此项按空项算

3

7

锅炉冷凝水回收率

锅炉冷凝水回收率≥50%,3分,每低2%1分,直至扣完

无此项按空项算

3




二、节水管理标准(50分)


序号

指标

考核方法

评分规则

分值

1

管理部门

查看文件和相关资料,现场查看。

1有专门节水管理部门或人员,得2分;

2节水管理人员岗位职责落实,得2分。

4

2

规章制度

查看文件和相关资料,现场查看。

1建立计量、统计、定期维修等节水管理规章制度,得2分;

2编写用水计划实施方案并落实下达的用水计划,得23)两年内未受到浪费用水处罚,得1分。

5

3

计量统计

查阅有关资料,核实数据,现场查看

1依据《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GB/T29149-2012),用水计量器具的配备按分户、功能分区、主要 设备实现三级计量,得4分,实现按分户、功能分区计量,得2分实现按分户计量,得1分;

2实施定额管理用水,得2分;

3)有原始用水记录和统计台账完整规范,得2

8





4





节水技术推广与改造



查阅节水改造资料和设施建设材料、 核对节水器具清单,现场查看。

1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得2分;

2实施食堂用水设施或中央空调冷却塔或老旧管网和耗水设施等节水改造和节水设施建设,得2分;

3所用节水设备和器具全部为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节水产品,得2分;

4食堂或泳池或浴室等设置水处理再利用装置,得2分;

5绿化采用高效浇灌方式,得1分。

9


5

管理维护

查阅相关资料、现场查看。

1有定期巡护和维修用水设施设备且记录完整得2分; 2无擅自停用节水设施行为得1分;

3有完整的供水管网图得2分;

4有完整的计量网络图得2分;

5开展水平衡测试得1分,有5年内水平衡测试报告书得2

6用水设备管理完好,运行正常得2分。




12

6

非常规水源利用

查阅有关资料、现场查看。

1建设雨水集蓄或再生水利用系统并有效利用,得2

2绿化或景观用水等采用非常规水源,得2分。


4

7

节水宣传

查阅有关资料、现场查看。

1编制节水宣传材料得2分;

2开展节水宣传主题活动或专题培训或讲座等,得2分  

3职工有较强节水意识,积极参与节水管理,得2分;  

4在主要用水场所和器具显著位置张贴节水标识得2分。



8






附件5

云南省节水型灌区评价标准


指标类型

评价指标

计算方法

评分标准

分值


基本条件


查阅相关文件和资料,现场查看

1.现状灌溉面积达不到1万亩、不具有相对独立统一的管理主体;

2.灌区主要水源未办理取水许可证且灌溉水量超过取用水许可或分配用水量指标;

3. 3 年内发生工程安全、水质安全或重大水事纠纷等事件。

一票


工程设施

20 分)

灌溉供水保障率

当年实际灌溉供水量

相应水平年设计灌溉供水量 ×100%

灌溉供水保障率达到 100%,得 10 分。每降低 1%,扣 1.0 分,扣完为止。

10

有效灌溉率

有效灌溉面积

设计灌溉面积  × 100 %

有效灌溉面积应占设计灌溉面积比例达 80%以上,达到 80%,得 6 分。每增加 1%,加

0.2 分;每降低 1% 0.2 分,扣完为止。

10



用水管理

30 分)


农田灌溉水有

效利用系数

农业灌溉净水量

农业灌溉总用水量

1.灌区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应超过本省同规模同类型灌区平均值,并且大型灌区灌溉水利用系数不低于 0.5、中型灌区不低于 0.55,达到平均值的得 8 分;每增加 0.01,加 0.5 分;每降低 0.01,扣 0.5 分, 最高为 12 分。

2.完成灌区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得 3 分。无支撑材料,无系数测算报告,扣 2.0 分;指标 无依据,无实测数据,系数的合理性分析依据不充分,扣 1.0 分。



15

用水计量率

已安装计量设施数

应安装计量设施数 ×100%

灌区干渠口门计量率应超过 80%,达到 80%,得 10 分,每增加 1%,加 0.25 ,每低 1%,扣 0.25 分。

15

灌区管理

40 分)

两费 落实率

实际到位经费

应到位经费 ×100%

1.工程维修养护经费落实率应超过 60%,达到 60%,得 3 分;每增加 1%,加0.05 分;

2.人员基本支出经费落实率应超过 80%,达到 80%,得 3 分;每增加 1%,加 0.1 分。

10

执行水价

查阅相关文件和水费收取的台账资料,现场查看。

执行水价达到运行维护成本水价,或未达到运行维护成本水价,但已落实财政补贴且工程运维经费有稳定保障,得 10 分;低于成本水价且未落实财政补贴的,低于成本水价每减少 10%,扣 2 分。

10

水费收缴率

实际到位经费

收水 ×100%

1.实行按量收费,水费收缴率应超过 90%,达到 90%,得8分;每增加1%,加 0.2分;

2.实行按面积收费,水费收缴率应超过 90%,达到 90%,得6分;每增加1%,加 0.2

3.实行财政转移支付收费的灌区,视同实收水费,计算方法同上。


10

取水许可

查阅相关文件和资料,现场查看。

1.灌区主要水源取得取水许可证,或已完成灌区用水分配指标确定,得10分;

2.3 年平均用水量每超过取水许可量或用水分配指标的 5%,扣 1 分,扣完为止。

10

节水宣传

10 分)

节水宣传与培训

查阅相关文件和资料,现场查看。

1.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灌排工程设施,宣传普及节水知识,得5分,否则酌情扣分;

2.开展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定期开展节水主题讲座和培训,得5分,否则酌情扣分。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