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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字解读:《景东彝族自治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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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壮大乡村人才队伍的总体要求,结合市、县2024年农业农村重点工作任务,认真组织实施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培训、脱贫地区致富能力提升培育等专项行动,按照“需求导向、产业主线、分层实施、全程培育”的原则,聚焦“全力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多措并举促进农民增收”两个主要目标,坚持生产技术技能、产业发展能力、农民素质素养协同提升,为全面推进景东县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二、工作目标 计划完成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150人,其中:经营管理型50人、专业生产型100人,围绕粮油稳产保供给开展培育人数不低于60%。培育对象满意度不低于90%,学员参评率不低于90%。 三、培育对象 在县域内,年满16—60周岁,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务农农民和返乡入乡创业者、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服务等人员。 四、培育方式 以申请政府采购服务委托有资质条件的第三方培训机构承担实施完成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同时由县农广校协助做好指导、监督工作。 五、实施内容 (一)精准遴选培育对象。结合当地生产发展需要和农民实际需求,分层次分类别遴选确定培育对象。 (二)优化培训内容。根据培训对象的层次类型设计培训课程,培训课程体系分为综合素养课、专业能力课、能力拓展课三类。 (三)创新培训形式。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增强培训效果。通过课堂教学、现场教学、线上学习、跟踪回访等培训方式,提高培训质量和效率。 (四)健全师资团队。建立以农科部门技术员组成的专职师资队伍,培养选聘以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创办人、技术骨干等“土专家”组成的兼职讲师,建好用好共享师资库。 (五)建立培育信息数据档案。建立培育教师学员信息、培训记录、考核结果、培训方案等档案台账,确保教师、学员基础信息100%入库,并对各数据库实施动态管理。 (六)考核评价及发放证书。通过集中培训和生产实践后,对学员进行考核评价,对考核合格者发放培训合格证书。 六、资金管理 根据《普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普财农〔2024〕60号)、《景东彝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景财农〔2024〕69号),下达景东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专项资金83万元,项目资金使用严格执行《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资金管理,本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支付需求调查、线上线下培训、实践实训、跟踪监测等与培育工作相关的费用,不得列支招投标费用,强化高素质农民培育绩效管理。 七、绩效考核 对照资金下达指标和绩效考核目标,结合年度项目实施工作总结和工作实绩,组织开展培育效果评价和绩效考核。 八、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二)技术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