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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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东彝族自治县司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6-01-13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110008/20260113-00001  公开目录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机构  景东县司法局  发布日期  2026-01-13
 名称  景东彝族自治县司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  号   主 题 词 
 文  号   主题分类   失效日期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公开范围   主 题 词 
 著录日期   生效日期 
景东彝族自治县司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和《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公布《景东彝族自治县司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县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紧密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对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各级人民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一系列指示要求,围绕司法行政职能职责,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为法治景东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一)主动公开。一是推动信息公开全面规范。本年度,依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累计发布各类动态信息22篇,其中发布概况类信息9篇,政务动态信息13篇;“景东司法行政”公众号累计发布图文、视频类宣传作品104篇,其中原创内容75篇,转载29篇,及时反映工作进展情况,有效扩大了信息传播覆盖面。二是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及上级部署要求,全面、及时公开机构职能、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等法定公开内容,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与监督权。三是加强重点工作动态展示。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司法行政年度任务,对“普法强基补短板”“整治‘两违四乱’”等重点行动,进行全过程、多角度跟踪报道,动态展示工作部署、进展成效和典型经验合计5篇,有效增进了公众对重点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二)依申请公开。一是健全工作机制。结合实际规范完善内部办理规程,进一步明确申请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环节的办理责任、时限要求和文书标准。通过定期梳理回顾案例等方式,提升承办人员业务熟练度,促进办理流程高效规范运转。二是优化服务指引。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等渠道,主动公开受理机构、联系方式、申请方式及所需材料等信息,提供多渠道咨询与申请服务,努力降低公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门槛,提升服务便捷性和透明度。三是强化办理保障。严格落实办理过程中涉及的股室协办与合法性审查,对疑难、复杂申请事项及时启动会商研判,确保每件答复均做到事实清楚、依据充分、格式规范、用语严谨,经得起法律与公众的检验。2025年度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压紧压实责任。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及国家相关规定,全面落实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与保密审查。明确办公室专人负责日常公开工作,将信息梳理、报送职责同步分解至各司法所、各职能股室,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规范审核程序。建立信息发布审核台账,对所有拟公开信息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重点对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及表述规范性进行多层级审查,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文字关,推动从信息产生到审核发布的闭环管理,从源头保障公开质量。三是强化信息动态管理。常态化开展已公开信息“回头看”,聚焦内容过时、表述偏差、政策失效等问题逐项排查,及时完成修订、补充或删除工作,同步做好痕迹留存,让公开信息始终保持鲜活、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主平台作用巩固。加强县政府网站司法局栏目、单位门户网站及线下政务公开栏的日常运维,根据指导及时更新公开目录、优化栏目设置,通过定期自查与更新保障内容规范准确。线下公开栏同步发布工作信息,便利群众就近查阅。二是新媒体平台拓展。依托“景东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及时发布司法行政动态、政策解读与服务信息,适宜内容同步推送至网站8篇,进一步扩大信息传播覆盖面。三是持续做好政民互动。政策制定环节,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公开听取社会意见,并对各类建议予以研究吸纳,围绕涉企行政执法专项整治工作,同步向社会公开征集问题线索。通过定期举办“政府开放日”“政务公开日”等活动,积极加强与社会各界的互动与政策宣传。年度通过“12345”政务服务平台受理并办结群众诉求1件,按期办结率100%;未收到领导信箱办件;未收到网民留言。

(五)监督保障。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重点任务,全年召开会议研究部署2次,认真传达学习2024年度政务公开相关会议精神,压实主体责任,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完善。二是加强队伍建设。明确由办公室专职人员负责日常公开工作,并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补充工作力量,确保责任到人、衔接有序。年内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培训会1次,着力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规范化水平,以常态化学习促进责任担当与履职效能增强。二是畅通外部监督。通过公开联系方式、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渠道,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和媒体的监督,对反映的问题及时核实回应。三是抓实问题整改。对第三方监测评估、年终考核反馈的问题与不足,主动认领、立行立改,并举一反三完善公开机制,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持续优化提升。全年未发生因信息公开不到位引发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进展,但对照新形势、新要求和公众新期待,仍存在以下不足:一是公开与业务融合的深度有待拓展。公开工作与行政执法监督、公共法律服务等核心业务的结合不够紧密,未能将信息公开贯穿业务全流程,主动从公众需求视角梳理、发布高价值、服务性信息的意识与能力尚需加强,部分信息存在“重发布、轻实效”的倾向。二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精细化水平有待提高。信息发布的“时度效”仍需加强,部分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的更新偶有滞后,未能完全做到即时发布、精准推送。内部各股室、派出机构之间公开工作开展仍不均衡,因重视程度不足、人员配置有限,信息报送的主动性、规范性需持续提升。三是政务公开数据的深度分析与应用能力有待提升,如何利用已公开信息进行系统性分析研判,更好地服务领导决策、优化业务工作流程、回应社会关切方面,探索和实践还不够深入,信息公开数据价值未充分挖掘。

针对以上不足,我局将着力从以下方面改进:一是在健全机制、提升质量上抓落实。进一步压实各股室信息报送主体责任,明确信息公开联络员与日常报送流程,推动形成常态化、高质量的主动公开内容生产机制,切实提升信息发布的精准度和实用性。二是在整合资源、强化协同上促融合。加强与县公开办的常态化沟通对接,及时落实平台优化、目录调整等工作要求,持续推动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线下公开栏之间的协同发布,规范发布流程、严把内容审核关,提升公开工作的整体效能。三是在数据赋能、服务业务上求深化。探索内部公开信息数据的归集、分类与深度分析,定期形成分析报告或工作建议,为领导决策、政策评估、业务优化提供坚实的数据参考和科学依据,推动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频共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如有疑问,请与景东县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景东彝族自治县锦屏镇白云路2号;邮编:676299;电话:0879-6224975;电子邮箱:jingdongxiansifaju@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