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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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东彝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6-01-14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110033/20260114-00001  公开目录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机构  景东县供销合作社  发布日期  2026-01-14
 名称  景东彝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  号   主 题 词 
 文  号   主题分类   失效日期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公开范围   主 题 词 
 著录日期   生效日期 
景东彝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和《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公布《景东彝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11日至2025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县供销社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及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重点任务,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县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秉持服务“三农”、助力乡村振兴的宗旨,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强化平台建设,完善工作机制,着力提升政务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推进供销合作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

(一)主动公开方面。一是精准编制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2025年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1条,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二是及时发布部门预决算信息,发布预算信息1条,决算信息1条。三是按要求编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四是指导各直属单位按照民众需求,依托自身公开栏及时公开有关业务信息,确保民众知情权。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5年景东县供销社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一是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严把信息发布的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二是按照要求及时在规定栏目内发布本部门的政务公开信息。三是定期排查网站发布的信息,确保所发布信息在时效内,及时更新维护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一是依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规范设置县供销社信息公开专栏,优化栏目布局,丰富内容呈现。二是拓展公开载体。利用机关政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宣传资料等传统阵地进行信息公开。结合为农服务实际,在部分基层社、综合服务社设立信息查询点。三是积极关注“12345”政务服务平台申请办理件情况,2025年县供销社未收到“12345”政务服务平台申请办理件。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调整充实了县供销社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牵头协调,各股室分工负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加强队伍建设。组织机关干部参加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实操能力。三是完善反馈机制。通过公布监督电话、设置意见箱、在网站开设互动栏目等方式,畅通公众监督渠道,认真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及时改进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主要问题:一是学习不够深入有效。围绕政务公开有关政策法规学习不够,用理论指导政务公开的能力不足;二是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比较被动。公开内容仅停留在传统的公开范畴,工作缺乏创新,工作动态信息没有及时更新到政府网站。三是对直属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指导不够有力。

改进措施:一是加强政务公开有关政策法规和理论的学习,提高政务信息发布的质效。严格落实信息发布时限要求,健全动态更新机制,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发布。二是加大对系统内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检查力度,组织开展专项培训,提升全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整体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5年县供销社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如有疑问,请与景东彝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办公室联系(地址:景东彝族自治县锦屏镇景川路108号民贸大厦4楼;邮编676200;电话:0879-6224794;电子邮箱jdcoopbg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