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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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东彝族自治县林街乡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6-01-13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110051/20260113-00001  公开目录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机构  景东县林街乡  发布日期  2026-01-13
 名称  景东彝族自治县林街乡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  号   主 题 词 
 文  号   主题分类   失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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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范围   主 题 词 
 著录日期   生效日期 
景东彝族自治县林街乡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林街乡人民政府结合全乡各部门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本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11日至2025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林街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一系列指示要求和决策部署,在县政府的领导下、县公开办的有力指导下,始终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提升政府透明度的重要工作,立足本乡实际情况,聚焦本年度已开展的公开事项和群众反映集中的信息需求,严格遵守相关制度规定,有序推进各项公开任务落实,着力加强政务公开平台规范化建设,优化信息管理流程,严格落实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运营管理要求,以“法定事项主动公开”的原则持续提升公开质量,切实增强社会公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获得感与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方面。深化主动公开,加大公开力度。2025年,林街乡按照“法定事项主动公开”的要求,按照“合法、便民的原则,及时有效公开政府文件、政府机构、重点领域、民生工程等各类政府信息。以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为主要公开载体,电子显示屏、政务服务大厅、广播电视等载体为实体辅助平台,主动向社会公开应主动公开和规定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301条:政府网站公开81条,其中政策文件6条,乡镇动态75条;政务新媒体心福林街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信息220余条,其中,原创137条。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的规范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规范依申请公开,提升办理质量。坚持将依申请公开的准备工作融入日常,重点做了三项基础工作:一是规范流程,定期更新并公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申请渠道,确保一旦收到申请能立即按规范程序办理;二是提升能力,组织经办人员学习条例和典型案例,确保依法依规处理能力;三是优化服务,在乡便民服务中心设立指引,并加强与政策咨询窗口的联动,主动为群众解答常见信息需求,从源头减少因信息不透明可能引发的申请。2025年度,林街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条,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举报、投诉、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强化信息管理,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部署,加强制度管理,规范程序运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等,严格遵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负责原则,对拟公开的信息均进行逐级审核,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可公开。不断加大宣传力度,有效提升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认知度,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规范信息公开,优化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线上指定专人负责,做到更新及时,政务信息24小时可查。线下做好政务公开体验专区的日常维护工作。建立健全“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平台工作机制,明确专人负责平台诉求件办理工作,今年来共办理“12345”政务服务热线诉求事项36件,且均已办结归档,没有受理不及时或超期案件,未发生无理由退单及重办情况,办结工单填写规范,及时回复率100%,诉求按时办结率100%,回访率100%,满意率100%

(五)监督保障方面。加强责任落实,强化监督保障。按照谁制作、谁审核、谁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审核程序和审核流程,建立健全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落实专人承担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任务,加强对工作人员保密宣传教育和培训,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答复各环节制度规范,对所公开事项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确保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程序等符合《条例》的相关要求。建立健全透明、高效、廉洁的监督评议制度。认真听取人民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评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主要问题:一是主动公开质效有待深化。部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针对性不足,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落实不够到位,存在信息覆盖广度不足、内容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二是信息发布规范度不足。部分公开信息存在格式不统一、排版不规范的情况,发布后未及时校核调整,影响公众查阅体验。三是公开平台建设仍需优化。政府网站栏目虽完成优化调整,但部分领域存在内容交叉重复的现象,同一信息多头发布的问题尚未完全杜绝。四是工作队伍建设亟待加强。单位人员流动性较大,业务熟练度不足,直接影响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质量。

改进措施:一是压实工作责任。构建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推进、专职人员落实的工作格局,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及时解决政务公开推进中的难点问题。二是提升公开质效。聚焦稳经济、惠民生等重点领域,细化公开清单,完善“五公开”落实机制,严把信息发布审核关。三是规范平台管理。制定信息发布格式标准,发布后及时校核调整;梳理整合网站栏目,清理交叉重复内容,优化查阅体验。四是强化队伍建设。建立“以老带新”传帮带机制,开展常态化业务培训,明确专人专岗,避免人员流动造成业务断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林街乡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如有疑问,请与景东县林街乡人民政府党政办联系(地址:景东彝族自治县林街乡人民政府办公楼;邮编676216;电话:0879-6361002;电子邮箱:ljxrmzf@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