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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马涛等5位同志试用期满任职的通知 景政任〔2023〕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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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马涛等5位同志试用期满任职的通知 景政任〔2023〕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 经2023年7月17日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马 涛 任景东彝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副大队长; 朱 黎 任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赵云辉 任景东彝族自治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 董福春 任景东彝族自治县国有资本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杨毅龙 任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任职时间从试用之日起计算。
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