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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周明镭等12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景政任〔2025〕10号)
2025-09-24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110001/20251121-00003  公开目录  人事任免
 发布机构  景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5-09-24
 名称  关于周明镭等12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景政任〔2025〕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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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周明镭等12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景政任〔2025〕10号) 


关于周明镭12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

2025924日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周明镭 任景东彝族自治县公安局文井派出所副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段永文 任景东彝族自治县第一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杨德华 任景东彝族自治县第一中学副校长(负责行政工作),免去景东彝族自治县银生中学副校长职务;

张勇林 任景东彝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三大队大队长(副科级),免去景东彝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陈传印 任景东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副局长、兼任景东彝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挂职1年);

张启良 免去景东彝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正科)职务;

李先朝 免去景东彝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三大队大队长(兼任)职务;

李文华 免去景东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副局长、景东彝族自治县畜牧兽医局局长(副科级)职务;

李剑涛 免去景东彝族自治县第一中学副校长职务;

张和勋 免去景东彝族自治县第一中学副校长职务;

杨启福 免去景东彝族自治县文龙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职务;

冯冒桐 免去景东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副局长、景东彝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挂职)职务。




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5924